1.首先進入支付寶首頁,點擊搜索框。
2.其次,搜索工商,點擊個體營業執照。
3.最後上傳法人身份證,收件人,手機號,地區,詳細地址,點擊提交註冊營業執照。
以浙江個體工商戶為例,具體流程如下:
1.在手機上下載浙江辦公APP並安裝;
2.打開浙江辦公APP,第壹次登錄,手機註冊;
3.註冊成功後,登錄李哲辦公APP,點擊相應菜單,進入“工商業務辦理”;
4.點擊“工商業務辦理”欄目下的“個體設立”,進入辦理頁面;
5.進入辦理頁面後,需要先選擇申報方式。有兩種模式,壹種是半程電子化,壹種是全程電子化。申請人可以選擇全程“不跑壹次”,也可以選擇中途“只跑壹次”。申請人選擇“半流程電子註冊”的,點擊“進入辦理”,提交預審材料。預審通過後,需要到窗口提交紙質申請材料才能取得營業執照。
6.申請人選擇“無紙化(全流程)電子註冊”的,點擊“進入辦理”。在平臺提交申請並通過工商部門材料預審後,系統會自動將手機消息推送給需要簽字的用戶。申請人點擊消息中的鏈接,即可在線瀏覽待簽署的申請材料,確認後掃描二維碼,再點擊“電子蓋章”完成在線手寫簽名,壹次性簽署全部材料。全程電子化報名是不需要提交紙質申請材料,預審通過後需要在APP內完成電子簽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48號公布《國務院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修改《個體工商戶條例》;
(壹)第九條增加壹款作為第三款:“國家推行電子營業執照。電子營業執照與紙質營業執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第十四條修改為:“個體工商戶應當於每年6月30日至6月1日向登記機關提交年度報告。”個體工商戶應當對其年度報告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辦法由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制定。”
(三)增加壹條,作為第十五條:“登記機關將未按照規定履行年度報告義務的個體工商戶納入經營異常名錄,並在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上向社會公示。”
(四)增加壹條,作為第十六條:“登記主管機關收取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和抽查不得收取任何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