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法律依據:
獸藥管理條例
獸藥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二、辦理程序:
1.擬經營獸藥的單位應向當地農業行政部門提出申請,並填寫《獸藥經營許可證申請審批表》。申請內容包括申請經營獸藥品種、計量器具和倉儲設備。
2.受理申請後,應提供相關資料。
3.領取《獸藥經營許可證》核準後,方可在當地辦理相關營業執照等手續,方可開業。
三。應提交以下信息:
1.申請。
2 .《獸藥經營許可證》申請表。
3.工商局出具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復印件。
4.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5.技術人員相關學歷或職稱證書復印件。
6.租賃合同的復印件。
7.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四、辦理時限:
材料準備好後,5個工作日內完成。過期更換和更改與新辦公室相同。
動詞 (verb的縮寫)費用:
根據(92)加肥字452號文件規定,辦理《獸藥經營許可證》收費標準為50.00元/證。
註:1。在正式提交之前,可以修改和刪除此審批;正式提交後,不能修改和刪除。
2.在前壹個項目獲得批準之前,不能對同壹項目提出第二次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