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稅前工資,又叫應發工資,就是妳當月所能得到的月薪,包括工資、飯貼、車貼、房帖、獎金等。有的單位獎金另計,那麽,稅前工資就包括工資、飯貼、車貼、房帖、各種固定補助、津貼等等。
稅後工資所指的是,妳的稅前工資扣除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險中的個人交納部分、住房公積金中的個人交納部分這三者以後實際到手的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十壹條 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預扣預繳稅款要辦理匯算清繳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壹日至六月三十日內辦理匯算清繳。預扣預繳辦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制定。 居民個人向扣繳義務人提供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繳義務人按月預扣預繳稅款時應當按照規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絕。 非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繳稅款,不辦理匯算清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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