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信用等級標準是什麽?
新增M級納稅信用等級,納稅信用等級由A、B、C、D級改為A、B、M、C、D級..
1,A級信用
評價得分在90分以上的,為A級..
但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認定為甲級:
(壹)實際生產經營期不足3年的;
(二)上壹評價年度納稅信用評價結果為D級;
(3)因非正常原因,在壹個評價年度內連續三個月或累計六個月增值稅或營業稅申報為零或負值;
(四)未按照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的規定設置會計賬簿,依據合法有效的憑證進行會計核算,向稅務機關提供準確的稅收信息的。
2.B級信用
B級納稅信用為年度評價指標,分值在70分以上90分以下。
3.m級信用
m級稅收抵免適用於以下未發生《信用管理辦法》第二十條所列失信行為的企業:
(1)新設立的企業。
(2)評價年度無生產經營收入且年度評價指標得分在70分以上的企業。
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信貸管理辦法》第十七條第二項同時廢止。
4.C級信用
c級納稅信用為年度評價指標,分值為40分以上70分以下。
5.D級信用
評價得分低於40分或直接通過評分確定的,為d級。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計分評價,定為D級:
(壹)有偷逃稅款、逃避追繳欠稅、騙取出口退稅、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等行為,判定構成涉稅犯罪的;
(二)前款所列行為不構成犯罪,但偷稅(漏稅)金額在65438+萬元以上,占各項稅收應納稅總額的10%以上,或者存在逃避追繳欠稅、騙取出口退稅、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等稅收違法行為,稅款、滯納金、罰款已經繳納的;
(三)未按照稅務機關的結論在規定期限內足額繳納稅款、滯納金和罰款的;
(四)以暴力、威脅方法抗稅,或者拒絕、阻礙稅務機關依法進行稅務檢查執法的;
(五)有違反增值稅發票管理規定或者其他發票管理規定的行為,致使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不繳、少繳或者騙取稅款的;
(六)提供虛假申報材料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
(七)騙取出口退稅國家,出口退(免)稅資格未到期的;
(八)有異常戶記錄,或者對異常戶直接負責的人員進行登記或者負責經營;
(9)由D級納稅人的直接責任人註冊或管理;
(十)有稅務機關依法認定的其他嚴重失信情形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暫行條例
第六條
從事生產經營、實行獨立經濟核算並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開業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向當地稅務機關申請辦理稅務登記。其他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除按照稅務機關的規定不需要辦理稅務登記的以外,應當自按照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成為法定納稅人之日起30日內,向當地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
第八條
納稅人申請稅務登記時,應當提交申請登記報告和有關批準文件,並同時提供有關證明。主管稅務機關對前款所列報告、文件、證件進行審核後,予以登記,並發給稅務登記證件。稅務登記證僅供納稅人使用,不得轉借或轉讓。稅務登記的內容包括:納稅人的名稱、地址、所有制形式、隸屬關系、經營方式、經營範圍及其他相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