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私募基金管理人應完成註冊,並需在中國基金會申請私募基金管理人備案。
2.根據《私募基金登記備案制度——基金備案及信息更新填表須知》的規定,私募基金在備案時應當填寫信息並提交各種材料。本文總結了私募基金需要提交的材料,供管理人提前了解和準備。
3.備案制將私募產品分為私募股權、私募股權、私募風險投資、其他私募基金、顧問管理產品五大類。備案時,應根據基金類別提交材料。
需提交的文件:
1.營業執照\單位資質證書(合夥、合作、公司基金)
2.基金招募說明書
3.基金風險披露
4.投資者承諾函
5.發行規模證明(包括驗資證明、銀行對賬單等出資文件,以及工商登記資料等第三方出具的證明)。
6.基金合同/合夥協議/公司章程
7.委托管理協議(如有)
8.基金托管協議(如有)
9 .投資者詳細情況(包括名稱/機構名稱、證書編號、實際投資額)。需要2014,21(含)之後成立的基金)
10.銷售業務管理系統
11.股份登記業務管理系統
12.銷售系統測試報告、銷售系統與中央數據交換平臺聯網測試報告、銷售系統功能描述。
13.銷售監管機構監管協議
14.股份登記系統測試報告、銷售系統與中央數據交換平臺聯網測試報告、銷售系統功能描述。(如果有)
15.資金結算系統測試報告及功能描述。(如果有)
16.股份登記監管機構監管協議(如有)
17.外包協議(如有)
私募,相對於公募,是指證券投資基金以非公開方式向特定投資者募集資金,投資於證券。私募基金應當向合格投資者募集,合格投資者累計人數不得超過200人。
法律依據:《私募投資基金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第十條私募基金應當向合格投資者募集,單只私募基金的基金份額持有人累計不得超過2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