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在我省依法設立並經營的企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註冊3年及以上,且不超過10年(含)。
(2)國家和我省重點支持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高新技術產業、現代服務業、新經濟和新興產業、“5+1”、“10+3”等領域的企業。
(3)煙草、鐵路、汽車、礦產資源、公共服務、房地產、基礎設施、銀行等壟斷行業,大型央企、外企的生產基地、分公司、銷售公司、貿易公司不在申報範圍。
2.確定瞪羚企業的標準是什麽?
申報企業應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穩定的技術和管理團隊,良好的生產經營和信用狀況,近三年內無不良信用記錄、違法記錄和重大環境、生產、質量、安全事故。以企業的成長性作為評選的基本指標,重點關註企業的創新能力指標。
在滿足《四川瞪羚企業培育行動實施方案(2019-2022)》相應要求的基礎上,申報企業成長性指標和創新能力指標還應滿足以下條件:
(1)
1.企業最近壹年總收入應達到2000萬元以上,近三年總收入復合增長率和凈利潤復合增長率不低於20%;
2.最近壹年總收入654.38+0億元至5億元(不含)的企業,最近三年總收入和凈利潤復合增長率不低於654.38+0.5%;
3.最近壹年總收入在5億元及以上的企業,最近三年總收入復合增長率和凈利潤復合增長率不低於10%。
(2)
企業近三年平均R&D投資強度(三年R&D總投資/三年總收入)不低於5%,每年應投入R&D費用,近三年至少有壹年投入654.38+0萬元以上。
(3)
企業近三年取得相關行業自主知識產權並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1.獲得兩項以上發明專利授權或六項以上實用新型專利授權;
2.6項以上軟件著作權或者2項以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
3 .國家批準(鑒定、登記)的農作物和畜禽品種、國家新藥、國家中藥保護品種2個以上。
4.同時要求裝備制造、先進材料、能源化工、醫藥工業等領域企業三年內獲得的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國家新藥、國家中藥保護品種等專利數量應占專利總數的三分之二。
(4)
1.具有顛覆性創新、爆發式增長、競爭優勢突出、資本市場有融資支持的企業;
2.在行業關鍵領域和產業鏈關鍵環節突破和掌握核心技術的企業;
3.在創新創業、新壹代信息技術應用和數字化賦能等方面取得顯著成效的企業將被優先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