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四川省貫徹<中華人民***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實施辦法(試行)》和《四川省商務廳政務公開管理辦法(試行)》,我廳制訂了《四川省商務廳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需要獲得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建議閱讀《指南》。
壹、主動公開信息
(壹)公開的範圍
四川省商務廳依法公開的政府信息為非涉密信息,包括: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的;反映商務廳機構設置、職能等情況的;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信息。具體參照《四川省商務廳信息公開目錄》。
(二)公開的形式
四川省商務廳主動公開信息主要采取電子政務網上公開、政務大廳窗口公開和印發辦事指南公開等形式。此外,還將視情況采用新聞通報會以及報刊、廣播、電視、《陽光政務》等其它輔助性公開方式。
(三)公開時限
屬於主動公開範圍的政府信息,四川省商務廳將在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
(壹)申請方式
申請人向省商務廳申請政府信息公開可以當面提交書面申請,也可采用電子郵件、信函、傳真等書面形式提出申請。
申請人采用書面形式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提出申請,由工作人員代為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申請人確認。
(二)受理範圍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需要,向四川省商務廳申請獲取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
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本機關不予公開。但經權利人同意公開的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開。
(三)受理機構
四川省商務廳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機構為四川省商務廳辦公室。
(四)受理程序
1.提出申請
申請人申請公開信息,可以到四川省商務廳辦公室辦理,也可以電子郵件、信函、傳真等書面形式提出申請。通過信函方式寄至四川省商務廳辦公室,並在信封左下角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申請人申請公開信息,應當填寫《四川省商務廳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可以在四川省商務廳辦公室領取,也可以從四川省商務廳政府信息公開網站下載)。申請人現場申請時,如書寫確有困難,工作人員可以代為填寫。
四川省商務廳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政府信息公開的有關問題。
2.受理申請
四川省商務廳辦公室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後,將依據申請公開信息內容,轉有關部門具體辦理。四川省商務廳辦公室根據有關部門提供的信息內容或意見統壹答復申請人。
3.答復期限
四川省商務廳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答復期限為自收到《申請表》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根據情況,答復期限可適當延長,延長期限最長不超過15個工作日。
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權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上述期限內。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法定事由不能在規定的期限內作出答復的,期限中止、障礙消除後恢復計算。
4.收費
四川省商務廳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除按國家規定收取檢索、復制、郵寄等成本費用外,不收取其他費用,也不通過其他組織、個人以有償服務方式提供政府信息。
三、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及聯系方式
工作機構:四川省商務廳辦公室
通信地址:成都市成華街7號四川省商務廳辦公室
接待時間:工作日8:30–12:00,14:00–18:00
四、監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四川省商務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向省監察廳駐商務廳監察室舉報。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我廳或具有行政職能的廳屬事業單位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