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籌資期以外的保險費繳納,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調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重特大疾病補充醫療保險和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有關政策的通知》(蓉府辦發〔2019〕79號)執行。
支付渠道
(1)網上支付
點擊查看詳細的付款步驟:
微信支付步驟|支付寶支付步驟
支付渠道概述:
1.關註微信官方賬號“成都醫保”官方微信,點擊“便民服務”按鈕進入“集約化平臺”模塊,點擊“養老醫療保險繳費”,選擇銀行任意網上繳費渠道進行網上繳費。
2.關註“成都稅務”官方微信微信官方賬號,進入“我要辦點事”——“社保繳費”模塊,選擇銀行任意網上繳費渠道進行網上繳費。
3.關註微信官方賬號,“成都稅務”官方微信。在“我要辦點事”——“社保繳納”模塊,登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局四川省電子稅務局”,進入社保繳納頁面,點擊“繳納”,按照系統提示操作。
4.天府市民雲“民生保障-社保繳納”。
5.支付寶“市民中心-社保-社保繳納”。
6.微信“服務-城市服務-社保-社保繳納”。
7.手機銀行、微信銀行、網上銀行等。由社保費代收銀行提供(具體繳費方式以銀行規定為準)。
(2)線下支付
1.鄉鎮(街道)、村組(社區)支付服務網點。
2.學校幼兒園收。
3.社保費代收銀行網點(繳費網點以銀行規定為準)。
需要註意的事項
1.如果繳費時沒有保險登記信息,請按照第四部分保險登記渠道進行保險登記,然後通過上述渠道繳費。
2.疫情防控期間,請盡量選擇各類網上渠道辦理支付業務。
保險註冊渠道
(1)網上報名
18周歲以下的成年居民和散居兒童(含新生嬰兒)可註冊登錄“四川/成都市醫療保險服務平臺”,進入“城鄉居民登記”模塊進行登記(平臺可通過PC或微信小程序進行登記)。
(2)線下報名
1.註冊學生和幼兒園兒童。在學校或幼兒園註冊。
2.18以下的成年居民和散居兒童(含新生嬰兒)。在戶籍所在地的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街道(鄉鎮)或社區(村)醫療保險服務點登記。
3.政府補貼被保險人。保險登記由相應的資助部門進行。
㈢參與進程
1,帶有效保險登記信息。
憑有效的城鄉居民醫保登記信息,可在稅務部門線上或線下渠道直接繳費。
2.沒有有效的保險登記信息。
如果沒有有效的城鄉居民醫保登記信息,需要先辦理參保登記,然後在稅務部門的線上或線下渠道繳費。
網上支付入口:點擊進入。
報名入口:點擊進入。
其他的
(壹)市醫保局、民政局、市財政局、市鄉村振興局、市退伍軍人局、市殘聯等部門根據國家和四川省要求另行通知。
(二)有關籌資部門應在集中籌資時間內向稅務部門申報繳納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費。在集中籌資時間以外申報繳費的,自報名之日起享受資助對象的醫療待遇。
(三)政府資助對象在開始享受醫療保險待遇前發生的住院費用,由資助部門按原渠道和相應政策予以保障。
醫療的有效性
1,集中融資期間投保。
治療期為2023年10月1-2023年2月1(新生醫療期為2022年9月1-2023年2月1)。
2、集中籌資期外投保
符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條件的,可在集中籌資期外參保,並按個人繳費標準全額繳費。集中籌資期外參保的,自繳費之日起90日後(不含第90日)享受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保險繳費時間以稅務系統記錄的繳費時間為準。
新生嬰兒自出生之日起180日內參加出生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自出生之日起至65438+2月31日享受醫療保險待遇;新生嬰兒在9月1日至2月65438+25日期間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享受10月1日至2月1日的醫保待遇。自出生之日起180日後參加當前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新生嬰兒,自參保繳費之日起90日後(不含第90日)享受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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