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去年該縣八個部門的聯合調查,發現汙染源不在筠連縣或四川省,汙染源是雲南省演金縣。為了安全起見,君聯還邀請了地下水專家、環保顧問甚至地質隊對玉壺井的井水汙染進行分析,最終確定汙染源是雲南某造紙廠的排放汙染。
2018,10,玉壺井又被汙染了。執法人員發現造紙廠又在偷偷排汙了。筠連縣立即聯系昭通市環境分析局對其排放的廢水和暗管進行取證,當場拘留3人。筠連縣立案後,汙染事件負責人也因涉嫌汙染環境罪被批捕。
165438+10月4日,筠連縣法院對這起環境汙染案進行了宣判,這家造紙廠被罰款50萬元。分別判處被告人王某某、黃某某、劉某某三年兩個月至三年四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但為了找到玉壺井的汙染源,治理汙染,筠連縣有關部門付出了11多萬。
造紙廠公司及主要負責人違反國家規定,排放有害物質,造成公共財產損失1萬余元,後果十分嚴重。更有甚者,這家造紙廠排放的廢水超標,甚至可以檢測出可吸附有機鹵素,這是重點審計的有毒物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