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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吳江如何積分入戶

蘇州吳江積分應由本人到本人居住的鎮(區)新市民積分管理申請受理窗口申請。積分管理申請需要的材料如下:

壹、積分入學?

1.居民身份證、居住證原件及復印件;?

2.戶口簿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和家庭關系證明;?

3.參加本區社會保險的證明;?

4.申請小學入學的,提供子女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接種疫苗相關證明;?

5、報考初中,提供具有全國統壹學號的小學學籍證明。?

二、分進醫生?

1.居民身份證、居住證原件及復印件;?

2.戶口簿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和家庭關系證明;?

3.參加本區社會保險的證明;?

4、申請人子女在園、就讀證明。?

三、積分入戶?

1.居民身份證、居住證原件及復印件;?

2.戶口簿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和家庭關系證明;?

3.參加本區社會保險的證明;?

4、縣級以上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

5.在本區有住宅的,提供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或不動產權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擴展數據

《蘇州市吳江區新市民積分管理辦法》規定:

第五條?已納入積分管理的新市民,其未成年子女申請上述相關待遇時,按照優先原則只取配偶壹方的積分。在總分相同且排名並列的情況下,按照申請人的基本分進行排名;基礎分再次並列的,按照申請人取得居住證的時間順序進行排名。

第十壹條?申請人在申請積分管理時,也可以申請積分就醫、入學、入戶,並按要求提供就醫、入學、入戶的必要材料。

各鎮(區)新市民積分管理申請受理窗口要建立申請人的新市民積分管理檔案,實行壹人壹檔。

第十二條?申請人相關信息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向申請受理所在鎮(區)新市民事務分中心申請受理窗口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申請後,申請人居住地跨鎮變更的,應當在受理截止時間前持初次受理回執和變更居住信息登記表到現居住地鎮(區)新市民事務分中心申請受理窗口辦理手續,重新填寫申請表。

蘇州市人民政府-2018吳江區新市民積分管理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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