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訴前財產保全申請。註明申請人和被申請人的名稱和地址。申請保全的財產、數額及證據、事實和理由。財產保全限於請求的範圍或者與案件有關的財產;證據保全必須詳細說明申請保全的證據。
2、當事人的資格證明材料。申請人依法享有權利的證據、侵權的證據或者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存在法律上的利害關系的證據。
3.訴前財產保全擔保原件及被擔保財產的產權證。用於擔保的財產可以是現金(應提供存折)、房產(應提供權屬證明)、車輛(應提供有效的全額保險單)、股票及其他權屬清晰、合法流通的財產。保證人必須對擔保財產擁有完全的所有權或處分權,且未設定擔保或被執法部門查封。擔保財產的所有權證書必須由原件核實。
4.申請財產保全的具體線索。
5、雙方有爭議的證明材料及其他相關證據。
擴展數據:
訴前財產保全的法律界定
管轄: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財產保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而未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
保全裁定、起訴期限和解除保全;
壹、裁定時限: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後,必須在48小時內作出裁定;被責令采取保護措施的,應當立即執行。?
二、起訴期限和保全終止:申請訴前財產保全的,必須提供擔保。如果妳不提供擔保,法院將拒絕妳的申請。且法院在采取保護措施後30日內未依法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的,法院將解除財產保全。財產保全給被申請人造成損失的,申請人應當予以賠償。?
好處:壹旦對方財產被保全,申請人可以“安心”進行訴訟。如果案件勝訴,即使對方拒不履行判決確定的義務,仍有被保全的財產可供執行。而且,由於財產保全限制了對對方財產的處置,極大地影響了被申請人的生活、生產和經營,在權衡利弊後,很多情況下,為了符合雙方的利益,大多會和解,這樣既節省了時間,又能順利解決糾紛。
來源:百度百科。訴前財產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