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招聘崗位(詳見附表)
二、報考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未違反計劃生育政策,三年內未受過黨(團)紀、政紀處分;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和履行本崗位職責的能力;
4、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3年9月22日以後出生);
5、參加2009年宿遷市公務員招錄考試(A類)且筆試達到合格線;
6、身體健康,符合招聘簡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招聘程序、辦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願報名、公平競爭、擇優聘用”的原則,采取面試、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壹)報名
凡本人自願,並符合報考對象和條件者,於2009年9月22日至26日在宿遷市審計局辦公室(市審計大樓五樓502室,下同)報名,報名時間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17:00。
報名需提供材料:本人身份證、畢業證、近期免冠同底二寸彩照2張(已參加工作的還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報名者填寫《宿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壹式兩份),經資格審查合格後,辦理報名手續。
(二)面試
按照報名考生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面試結束後,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考生總成績。形不成競爭的面試職位,面試成績達到60分為合格。
(三)體檢
體檢由市人事局、市審計局***同組織。根據總成績按職位擬招聘人員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不合格出現空缺的,可在報考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由市審計局參照《江蘇省錄用國家公務員考核實施細則》組織考核。
考核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市人事局、市審計局在宿遷人事(編制)網、宿遷審計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期滿,符合聘用條件的,辦理聘用手續。
如有考核不合格者,可在報考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壹次性遞補。
(五)聘用
擬聘用人員由用人單位和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辦理人事代理手續。試用期6個月(應屆畢業生試用期12個月),試用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人員待遇。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後正式辦理聘用手續,試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擬聘用人員與有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負責處理。
四、紀律與監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市人事局和市審計局組成的招考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招考紀律,嚴格秉公辦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不得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監督舉報電話—市人事局:84368363市審計局:84390010
五、招聘政策咨詢
招聘政策咨詢電話:審計局 0527-84390001 吳洪輪
人事局 0527-84368361 楊蘇峰
招考職位、報考條件及有關招考詳情,可通過以下網站查詢:
宿遷人事(編制)網rsj.suqian.gov.cn
宿遷審計網sjj.suqian.gov.cn
六、本簡章由市人事局負責解釋。
招聘崗位
招聘人數
招聘條件要求
學歷
專業
其他要求
工程審計
1
本科及以上學歷
建築環境與設備工程專業
計算機審計
1
計算機軟件、軟件工程、軟件技術專業
財務審計
2
會計學、審計學專業
宿遷市人事局
宿遷市審計局
二OO九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