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原則
1.全面實施公辦和民辦學校同步招生。公辦和民辦學校同步註冊、同步招生、同步招生。
2.堅持公辦學校“分區招生、相對就近、免試入學”的原則。科學劃定公辦學校教學區域,嚴格執行教學區域準入政策。
3.堅持公共服務全覆蓋。統籌安排殘疾兒童和符合條件的農民工子女入學,確保所有適齡兒童少年平等接受義務教育。
4.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實行陽光招生。
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由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在公辦學校就讀。符合入學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家庭,可持相關材料現場辦理報名手續。
屬於海陵區教學區的,到海陵區教育局招生辦(設在泰州市海陵學校)報名,由海陵區教育局統籌安排;
屬於醫藥高新區(高港區)教學區的,在醫藥高新區(高港區)教育局招生辦(位於泰州楊紫茳小學、泰州楊紫茳初級中學、泰州野徐小學)報名(家長可就近選擇報名點報名),由醫藥高新區(高港區)教育局統籌安排;
屬於市直教學區的,到市教育局招生辦報名(省太重教育集團附中初中部至鳳凰初中部,小學至泰州實驗學校),由市教育局統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