軌道交通大部分路段恢復運營。2月15日起,1線望春橋站至霞浦站、2號線壹期、3號線壹期(高塘橋站至大同橋站)恢復運營。
運營時間為6:30-21:00,高峰時段7-8分鐘(上午7:00-8:30,16: 30-18: 00),平峰時段約15分鐘。徐家槽長樂站至高橋西站、姜山站至明輝路站兩段保持停運狀態。
公交運營調整將恢復部分公交服務,開通與軌道接駁、企業復工相適應的49條公交線路,適當增加連接交通樞紐、醫療機構等重點出行節點的原有49條公交線路運力,加密早晚高峰運營班次。危險區域不會恢復公交線路運營或暫時停運。
恢復運營49條線路。
49條加密班次線
更多奉化公交信息
奉化區部分企業2月9日開工建設。為了方便員工上下班和沿線居民出行,公交公司根據角頭集團的部署,於2月10開始在開發區開通五條公交線路(舒家、濱海、上橋、三橫、張達工業開發區)。具體路線如下:
1.舒家開發區專線:奉化汽車西站-大成路-西苑路-中山路-金鐘路-林越東路-天豐路-中山東路-奉化區企業服務中心。
2.濱海開發區專線:奉化汽車西站-大成路-金鐘路-金海路-濱西路-天海路-濱沙路-濱灣路-奉化濱海小區。奉化汽車西站-大成路-金鐘路-永臨線-胡夏線-金海路-濱西路-天海路-濱沙路-濱灣路-奉化濱海小區。
3.上橋開發區專線:奉化汽車西站-大成路-金鐘路-金海路-火車站路-奉化龍軍廚具。
4.三橫開發區專線:奉化汽車西站-大成路-西苑路-中山路-南山路-思明東路-東江路-惠明路-毛惠路-惠生路-新城創業園。
5.張達工業區專線:雪竇山遊客中心-公園路-中興路-張達工業區。
運營時間:7: 00-17: 00。在行動中,司機必須戴口罩,並在每次出行前後對車輛進行消毒。同時,區公交公司要求所有乘客全程佩戴口罩,希望廣大市民自覺遵守,理解支持。
此外,各區公交公司將根據疫情變化,逐步調整已停運的公交線路。
鎮海
2月11起,市公交集團恢復965路公交線路,從寧波火車站開往鎮海九龍湖。
北侖
北侖公交從今天起臨時開通寧波火車站至北侖的單向直達專線。
臨時連接線(寧波火車站北廣場-鳳凰山主題公園)起於寧波火車站北廣場,經南站西路,* *青橋、長春路、興寧路、中興路、通途路、泰山路、長江路、岷山路,最終到達鳳凰山主題公園,壹站不停。當它到達終點站時,它空車返回火車站待命。票價3元,運營時間6。
寧海
為做好“三恢復”服務,保障廣大市民基本出行需求,在確保疫情防控措施到位的前提下,自2月13日12時起,我縣恢復7條公交線路。現將具體路線通知如下:
市區有6條公交線路:101(南站-班揚)、102(南站-客運樞紐)、107(金水站-汕頭)、115(火車站-汕頭)首末班車班次為7:00-17:30,間隔20分鐘。
城鄉公交線路1:227路(東站-溧陽),首末班車7: 00-17: 00,間隔1小時。
為了確保大家的出行安全,請廣大市民在乘坐公交車時嚴格遵守以下防疫規定:
1.嚴禁無標準口罩上車、有發熱咳嗽癥狀上車、攜帶活禽上車。
2.市區公交車載重20人,城鄉公交車載重8人,達到載重數後不允許載客。
乘客必須坐成壹排。
余姚
開通102、201、205路,其他公交線路停運。
慈禧
目前慈溪1、2、8、9路公交車仍在運營,首班車發車時間統壹為6:30,末班車統壹為17:30,發車間隔延長。
市區公交91路(余姚北站-慈溪高新區)縮短至余姚北站-慈溪西站,余姚北站發車時間調整為6:30,末班車發車時間調整為17:30,發車間隔延長。並取消五星、鬥門頭南、石巖村、後水江路、長石板橋、王家畈南、秦巖橋、秦嶼(葉嘉)、西江堰、人民門、橫河三角站、鐘樓、橫河交警中隊、洋山港站停靠站;新增站點:十堰、馬巖、陽山(33省道)站。
除上述線路外的市區公交線路仍全部停運,城鄉公交(含通往杭州灣的公交)及縣際公交、旅遊線路仍全部停運。
香山
為做好“三退”服務,保障廣大市民基本出行需求,在確保疫情防控措施到位的前提下,決定自2月14日起恢復部分市區公交線路和包車業務,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恢復7條公交線路:104路(大白巷-南莊-爵溪首末站)、105路(西門口-看守所)、115路(小白巷-濱海工業園)、1265438路。運營時間為7: 00至17: 30。
二是市內其他公交線路和城鄉公交線路將根據實際情況逐步恢復運營。具體線路、班次、班次時間,關註“象山公交”和“象山城鄉公交”微信微信官方賬號。
三、恢復企業包機業務,只能保證企業職工返程和企業通勤包機需要。
四、長途班線按照寧波市疫情防控指揮部發布的公告時間恢復運行。
五、為確保公民出行安全,請乘坐公共汽車時嚴格遵守以下防疫規定:
1.必須戴口罩,自覺接受體溫測試,由隨車工作人員核對身份信息。
2.有發熱、咳嗽癥狀的乘客嚴禁上車,車上工作人員將撥打120進行處置。
3.嚴格控制乘客數量,達到核定人數50%的不上車。
違反上述規定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