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4月8日通知:
唐山限行最新規定(時間+區域範圍
唐山對載貨汽車限行區域範圍+時間
為緩解道路交通壓力,減少機動車汙染排放,改善空氣質量,按照《中華人民***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決定在全市實施機動車限行措施。現通告如下:
壹、限行時間
自年4月9日至9月30日,工作日周壹至周五每天7時至20時;周六、周日及法定節假日不限行。
二、限行範圍
全市行政轄區範圍內所有道路,包括城市(城區道路和公路,高速公路除外。
三、限行內容
對非營運小(輕、微型汽車(包括臨時車牌和外地車牌按車牌尾號每天禁行兩個號碼,禁行號碼與北京市保持壹致。
年4月9日至7月8日,工作日周壹至周五分別禁行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
年7月9日以後,禁行號碼與北京市同步輪換;車牌尾號為英文字母的以最後壹位阿拉伯數字為準。
四、以下機動車不受上述措施限制,允許在禁止通行範圍內道路行駛:
(壹執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和軍車;
(二按規定取得常規禁行區域貨車通行證的郵政專用車(含特快專遞車、燃油(氣運輸車和鮮活產品運輸車(即整車運送鮮活農產品的車輛,包括新鮮蔬菜、水果,鮮活水產品,活的畜禽,新鮮的肉、蛋、奶等;
(三車身噴塗統壹標識並執行執法任務的行政執法車;
(四作業期間的保險查勘車、殯儀館殯葬車、專用清障車、灑水車、掃路車、護欄清洗車、吸汙車、垃圾清運車;
(五懸掛合法號牌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殘疾人專用汽車(殘疾人駕駛。
五、全市啟動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時,執行相應的限行措施。
年4月2日:唐山暫時解除限行
關於終止重汙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理區委員會,各成員單位:
經市環保指揮中心專家會商,受冷空氣過程影響,我市氣象條件有利於汙染物稀釋、擴散和清除。
市重汙染天氣應對指揮部研究決定,自年4月3日6時起終止重汙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措施。
有關企業和工地按照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停限產企業停工工地復產復工工作的通知》(唐政辦字〔〕43號規定完成驗收備案後,可正常生產。鋼鐵、焦化、水泥、鑄造、橡膠、塑料、耐火材料、涉揮發性有機物等行業按規定實行非采暖季錯峰生產。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嚴格落實責任,強化環境監管,加大執法檢查力度,促進全市空氣質量持續改善。
周壹(4月2日唐山繼續限行!
當天限行尾號5、0
關註微信公眾號:“武漢自由行”,回復:“唐山限行”即獲得查詢工具
根據《唐山市人民政府關於實行冬春季機動車限行的通告》(唐政通字〔〕18號,唐山年11月1日至年3月31日,工作日周壹至周五每天7時至20時,非營運小(輕、微型汽車按車牌尾號每天限行兩個號碼。也就是說為期5個月的常規限行3月31日已結束。
但是市政府3月23日發出通知,唐山自年3月25日20時起,啟動重汙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解除時間另行通知。
截至發稿時,仍未接到解除重汙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的通知。
剛剛從市公安交警支隊獲悉,重汙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相關措施包括“采取2個車牌尾號壹組輪換限行的方式,限制20%的非營運小(輕、微型汽車(含本地臨時車牌,不含外地車牌通行”。
所以,年4月2日(周壹唐山非營運小(輕、微型汽車(含本地臨時車牌,不含外地車牌限行繼續!
限行時間:7:00—19:00
限行區域:市中心城區環城路以內以及各縣(市區城區
車牌尾號為字母或漢字的,以車牌最後壹位阿拉伯數字為準。
限行包括臨時車牌,外地車不限行。
唐山市為降低機動車汙染物排放,持續改善空氣質量,按照《中華人民***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和國家、省大氣汙染綜合治理工作要求,決定在全市實施機動車限行管理措施。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壹、限行時間
年11月1日至年3月31日,工作日周壹至周五每天7時至20時;周六、周日及法定節假日不限行。
二、限行範圍
全市行政轄區範圍內所有道路,包括城市(城區道路和公路,高速公路除外。
三、區域地圖
全市行政轄區範圍如上圖
四、限行內容
對非營運小(輕、微型汽車(包括臨時車牌和外地車牌按車牌尾號每天禁行兩個號碼,禁行尾號與北京市保持壹致。年11月1日至年1月7日,工作日周壹至周五分別禁行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年1月8日至3月31日,工作日周壹至周五分別禁行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車牌尾號為英文字母的以最後壹位阿拉伯數字為準。
五、以下機動車不受上述措施限制,允許在禁止通行範圍內道路行駛:
(壹執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和軍車;
(二按規定取得常規禁行區域貨車通行證的郵政專用車(含特快專遞車、燃油(氣運輸車和鮮活產品運輸車(即整車運送鮮活農產品的車輛,包括新鮮蔬菜、水果,鮮活水產品,活的畜禽,新鮮的肉、蛋、奶等;
(三車身噴塗統壹標識並執行執法任務的行政執法車;
(四作業期間的保險查勘車、殯儀館殯葬車、專用清障車、灑水車、掃路車、護欄清洗車、吸汙車、垃圾清運車;
(五懸掛合法號牌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殘疾人專用汽車(殘疾人駕駛。
六、全市啟動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時,執行相應的限行措施。
關於市中心區部分道路實施禁止載貨汽車通行措施的通告:
為維護良好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通行效率,最大限度地減少交通事故和環境汙染,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河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唐山市建設生態唐山實現綠色發展工作方案》,決定在唐山市中心區部分道路實施禁止載貨汽車通行措施。
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貨車限行區域範圍:
關於市中心區部分道路實施禁止載貨汽車通行措施的通告:
唐政通字〔〕4號
為維護良好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通行效率,最大限度地減少交通事故和環境汙染,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河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唐山市建設生態唐山實現綠色發展工作方案》,決定在唐山市中心區部分道路實施禁止載貨汽車通行措施。
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限號路段
壹、以下區域範圍內所有道路全天禁止大型載貨汽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通行:大慶道(不含—開越路(不含—南湖大道(不含開越路至唐柏路段,含唐柏路至唐安路段—唐安路(不含—大慶道(不含合圍區域。
二、唐豐路(豐潤區物流大道—慶北道每天6時至21時禁止大型載貨汽車、大型拖拉機通行。
三、唐安路(瓦房莊立交橋南頭—南湖大道每天6時至22時禁止重型載貨汽車、重型專項作業車、重型半掛牽引車通行。
四、以下區域範圍內除全天禁止大型載貨汽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通行外,每天7時至19時禁止小型載貨汽車通行:
①興源道(含—友誼路(含—西山道(含—光明路(含—興源道(含合圍區域;
②新華道(含—衛國路(含—國防道(含—學院路(含—新華道(含合圍區域;
③朝陽道(含—龍澤路(含—建華道(含—翔雲道(含—華巖路(含—朝陽道(含合圍區域;
④煤醫道(含—文化路(含—西山道(含—華巖路(含—煤醫道(含合圍區域;
⑤新華道(含—車站路(含—人民道(含—增盛路(含—新華道(含合圍區域;
⑥西窯道(含—缸窯路(含—建華道(含—河東路(含—西窯道(含合圍區域。
五、以下道路除全天禁止大型載貨汽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通行外,每天7時至19時禁止小型載貨汽車通行:北新道(站前路—河西路、西山道(站前路—文化路、鳳凰道(文化路—展覽館路、新華道(站前路—濱河路、建設路(龍華道—南湖大道、文化路(建華道—國防道。
六、以下道路除全天禁止大型載貨汽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通行外,每天7時至9時、17時至19時禁止小型載貨汽車通行:長寧道(站前路—建設路、南湖大道(學院路—建設路、火炬路(龍華道—龍富南道。
七、國安街(學院路—衛國路全天禁止各類載貨汽車通行。
八、以下區域範圍內所有道路全天禁止拖拉機通行:大慶道(含—開越路(含—南湖大道(含—唐安路(含—大慶道(含合圍區域。
九、本公告所稱大型載貨汽車,包括重型載貨汽車、中型載貨汽車、重型專項作業車、中型專項作業車、重型半掛牽引車、中型半掛牽引車。本公告所稱小型載貨汽車,包括輕型載貨汽車、微型載貨汽車、輕型專項作業車、微型專項作業車。
十、使用用途為警車、消防車的載貨汽車在執行任務期間,準許在禁行道路通行。
十壹、工程救險車在執行救險任務期間,清障車在對交通肇事車輛、違法停放車輛拖車作業期間,灑水車、掃路車、護欄清洗車、吸汙車、垃圾清運車在作業期間,準許在禁行道路通行。
十二、在限制通行的道路上,載貨汽車確需通行的,應確保安全技術性能和車容車況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確保車輛的大氣汙染物排放達到環保部門規定的標準,依法辦理並取得通行許可,按指定時間、路線通行。
十三、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此前唐山市人民政府發布的《關於在市中心區部分道路實施禁止載貨汽車通行措施的通告》(唐政通字〔2016〕6號、《關於調整市中心區小型載貨汽車禁行措施的通告》(唐政通字〔〕8號、《關於調整缸窯路、國安街載貨汽車禁行措施的通告》(唐政通字〔〕19號和唐山市公安局發布的《關於調整唐豐路和環城南路貨車禁行範圍的通告》(2014年第1號同時廢止。
年2月22日
特別說明:
1.限行範圍為全市行政轄區範圍內所有道路,包括城市(城區道路和公路(不含高速公路!2.限行時間為7:00—20:00!3.外地車也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