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發給工商企業、個體經營者的準許從事某項生產經營活動的憑證。其登記事項包括:名稱、類型、住所、法定代表人、註冊資本、經營範圍、經營期限等。
轉別人的店,涉及到改變經營者或改變經營範圍,需要重新到工商局申請變更登記。
具體的流程如下:
1、在公司登記所在地的工商局網站進行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預約。
2、在公司登記所在地的工商局網站上下載相應的資料,並如實填寫。
3、帶上材料到工商局取預約號,交材料。
4、如果材料沒有問題就可以領取變更通知書。
5、在規定的時間去工商局領取新的營業執照。
6、刻制新的法人章。
7、帶著新的營業執照和所有印章到開戶行更換開戶許可證和印鑒。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市場主體變更登記事項,應當自作出變更決議、決定或者法定變更事項發生之日起31日內向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市場主體變更登記事項屬於依法須經批準的,申請人應當在批準文件有效期內向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第二十八條
市場主體變更登記涉及營業執照記載事項的,登記機關應當及時為市場主體換發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