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凰網房產訊 2月28日夜間11點,天津住建委官網重磅發布《市住房城鄉建設委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推動復工復產工作的實施意見》的文件,表示將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推動建設項目和住建行業復工復產。
實施意見從狠抓建設項目開工復工、提高政務服務審批效率、推動建築企業恢復生產、促進房地產業正常運行4個方面,提出了具體的指導措施。
意見多處強調“不見面”審批機制,並取消了部分項目施工圖的審查流程,對於疫情造成的工期延誤、費用增加等問題,住建委同樣給予了相應的政策支持。
最後,住建委還表示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開展線上銷售,且將合並減少商品房預售監管資金撥付審核環節。對於疫情防控造成的企業不能履行合同約定開復工、竣工及交付使用問題,按照不可抗力相關規定執行。
以下是文件原文: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推動復工復產工作的實施意見
各區住建委,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總書記在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部署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有關部署,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有序推動建設項目和住建行業復工復產,現提出支持發展的有關意見如下:
壹、突出重點,狠抓建設項目開工復工
(壹)全力組織重點項目工程開復工。根據市防控指揮部出臺的《關於印發全市建設工地開復工疫情防控工作導則的通知》(津新冠防指〔2020〕97號),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組成10個工作小組,深入建築工地,按照導則壹項壹策督促指導檢查建設單位和施工總承包單位落實開復工工作。
(二)加大勞務用工輸入力度。對接各省駐津辦事處組織外地進津企業,有計劃、分期、分批安排外地人員返津,並按照《公***交通工具消毒操作技術指南》要求,做好車輛、駕駛員等防疫防護相關工作。不能自行解決外地人員返津的單位,凡具備壹定規模的返津出行需求的,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會同市交通運輸委,幫助企業落實直通車服務。鼓勵各區住建部門組織本地建築農民工隊伍積極參與建設項目復工。
(三)統籌協調各類建築材料供應。建立政府、行業協會、生產企業、建設項目協調聯動機制。積極推動混凝土、建築用鋼材、玻璃門窗、墻體材料、建築防水塗料等生產企業盡快復工復產。對接河北省暢通原料產地供應,與交管部門協調解決通行保障工作。
二、優化服務,提高政務服務審批效率
(四)推動工程建設項目“清單制+告知承諾制”審批改革。按照減環節、壓時限、降成本、強監管、保質量的原則,社會投資低風險項目從獲得土地到完成不動產權登記審批時間不超過25個工作日;帶方案出讓土地和規劃建設條件明確項目從獲得土地到完成不動產權登記審批時間不超過30個工作日;既有建築改造項目從項目備案到消防驗收備案審批時間不超過15個工作日。
(五)加快防控疫情應急工程項目審批。對與疫情相關的醫療、隔離和防疫物資生產、倉儲項目繼續按照《市住建委關於貫徹落實津政辦發〔2020〕1號文件精神全力支持疫情防控應急工程建設有關措施的函》執行。按照先開工建設,後補辦手續的原則,在保障質量安全的基礎上,加快建設和投入使用。
(六)完善“不見面”審批機制。疫情期間,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所有政務服務事項不要求企業攜帶原件進行現場核驗,全面推行網上審批。個別無法網上提交申請材料的,申請人可以通過電子郵件或郵寄等方式提交。經審核後的批準文書、證書通過郵寄方式發放給申請人,不收取任何費用。
(七)部分項目取消施工圖審查。新建、擴建單體建築面積小於5000平方米(且不含地下工程)的房屋建築工程項目、既有房屋建築內部改造的建築面積小於1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築工程項目取消施工圖審查。
(八)推行優化建設工程項目評標定標程序。責成招標人及招標代理機構按照開復工防疫導則做好開評標活動的防疫工作,市、區兩級招標監管部門指導招標人有序開展建設工程項目招標、評標和定標活動,引導招標人依法、合理簡化招投標流程,避免不必要的人員聚集。充分發揮電子招投標平臺優勢,疫情防控期間,現場抽取專家有困難的,可采用網上抽取、監督方式。
(九)施工許可全程網上辦。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實行在線申請和提交電子資料,依托工程建設項目聯合審批管理系統,辦理部門在線受理審核、核發電子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企業自行下載、打印使用。
(十)延長資質證書有效期。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及區有關部門負責的住建領域企業資質證書和個人執業資格證書,有效期在疫情期間屆滿的,自動延長至疫情結束。
(十壹)簡化施工、監理項目主要管理人員變更手續。施工單位項目經理、監理單位項目總監以及總監代表不能及時復工到崗的,疫情結束後仍繼續履職的,可不辦理變更手續,經建設單位同意後,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可臨時派遣具備相應職業資格人員負責相關工作;需要變更的,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可在政務服務平臺上提交相關申請,網上辦理變更手續。
三、政策支持,推動建築企業恢復生產
(十二)妥善解決疫情造成的工期延誤問題。新建項目,發包方應在招標文件中充分考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及後續施工工期變化情況,合理確定施工工期。在施項目,承發包雙方應在原合同約定的基礎上簽訂補充協議,重新合理確定施工工期。因疫情防控造成的工期延誤,適用合同不可抗力相關條款規定。合同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可以《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GB50500-2013)第9.10條不可抗力的相關規定為依據。
(十三)合理確定疫情造成的費用增加。疫情防控期間發生的費用,發承包雙方參照法規、規範關於不可抗力的有關規定,訂立補充合同或協議。因疫情防控增加的防疫費用,可計入工程造價;因疫情造成的人工、建材價格等成本上漲,發承包雙方要加強協商溝通,按照合同約定的調價方法調整合同價款。
四、緩釋壓力,促進房地產業正常運行
(十四)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開展線上銷售。通過天津市房地產綜合信息網實時公開已辦理新建商品房銷售許可的新建商品房項目,增加項目情況簡介、線上銷售入口、剩余房源信息等內容,幫助購房群眾第壹時間了解房源信息。指導房地產開發企業通過微信公眾號、應用程序、網站、直播、線上選房等方式在線開展商品房銷售業務。
(十五)合並減少商品房預售監管資金撥付審核環節。疫情期間,將資金監管的首層室內地平標高節點的現場查勘與銷售許可現場查勘合並辦理,其它各節點撥付時不再對項目工程形象部位進行現場查勘。
(十六)合理分擔防疫風險。疫情期間,對於疫情防控造成的企業不能履行合同約定開復工、竣工及交付使用問題,按照不可抗力相關規定執行。
要鼓勵先進,對在疫情防控期間響應政府號召,貫徹落實“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雙戰雙贏”部署,認真履行主體責任並做出實際貢獻的住建領域企業單位,計入企業信用信息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