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家庭人口為3人以上,上年度人均收入低於4.5萬元;家庭人口為2人的,上壹年度人均收入低於67500元;如果我壹個人申請,我去年的年收入不到67500元。
3、家庭人口4人及以上,人均財產低於654.38+萬元(含);家庭人口為3人的,人均財產低於11,000元(含);家庭人口為2人及以下的,人均財產低於654.38+0.3萬元(含)。
4、家庭住房建築面積不超過60平方米,單次申請應為無私房且無公有住房。
天津限價房申請流程
1.申請人向區/縣房管局提交申請。
2.初審:區縣房管局在5個工作日內進行初審,符合條件的轉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進行收入和財產核對。
3.核實: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結合住房公積金、社保等各種專業數據信息,在1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家庭的收入、財產等情況進行初審,提出初審意見,轉區縣民政局。區縣民政局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和財產情況進行核實,並將核實結果轉送區縣房管局。
4.審核:區縣房管局在5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購買限價商品住房的資格進行審核,經審核符合購買限價商品住房條件的,納入公示範圍。
5.公示:區縣房管局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的家庭人口、住房等相關信息進行公示,並將申請人相關信息報送市住保辦,由市住保辦通過市級媒體進行公示。各級公示期為5天。
6.認證:對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異議不成立的,由區縣房管局向申請人發放有效期為1年的《天津市限價商品住房購買資格證書》,憑該資格證書只能購買1套限價商品住房。
註:申請人未在證件有效期內購買限價商品房的,證件自動失效。超過1年失效後,申請人可以再次申請。申請人或申請人配偶累計申請次數不得超過兩次。
7.購買:根據天津市相關政策,新建限價商品房銷售主體為開發企業。嚴禁開發企業將限價商品房的開發建設委托給中介機構、其他組織和個人進行銷售。持證者必須在限價房開發企業設立的銷售場所通過正規渠道購買限價商品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