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公司變更是指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企業組織形式、登記事項的發生變化需做出的變更手續。
具體變更項目有:公司名稱、公司住所、法人股東、註冊資金、出資方式、出資時間、股權轉讓、經營範圍、經營期限、登記機關。
提交材料:
1、《公司變更(改制)登記申請書(公司備案申請書)》;
2、《指定(委托)書》;
3、《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
4、《企業名稱變更預先核準通知書》;
5、同意名稱變更的股東決議(應符合章程規定的股東表決比例,自然人股東親筆簽字,法人股東加蓋公章);
6、修改後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親筆簽字並加蓋公司公章)。
擴展資料:
根據我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27條的規定,公司申請變更登記,應當向內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容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2)依照《公司法》作出的變更決議或者決定;
(3)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此外,公司變更登記事項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應當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變更登記事項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準的,還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有關批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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