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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期資料的內容有哪些

同期資料的內容主要有五個方面,分別是組織結構、生產經營情況、關聯交易情況、可比性分析和轉讓定價方法的選擇和使用。具體內容如下:

同期資料的內容

1.組織結構,包括企業所屬的企業集團相關組織結構及股權結構;企業關聯關系的年度變化情況;與企業發生交易的關聯方信息、稅收情況等。

2.生產經營情況,包括企業的業務概況,企業的主營業務構成,企業所處的行業地位及相關市場競爭環境的分析等。

3.關聯交易情況,包括關聯交易的類型,所采用的貿易方式,業務流程等。

4.可比性分析,包括可比性分析考慮的因素,可比企業的相關信息,對可比交易的說明,可比信息來源、選擇條件及理由,可比數據的差異調整及理由等。

5.轉讓定價方法的選擇和使用。包括轉讓定價方法的選用及理由;可比信息如何支持所選用的轉讓定價方法;確定可比非關聯交易價格或利潤的過程中所做的假設和判斷;運用合理的轉讓定價方法和可比性分析結果,確定可比非關聯交易價格或利潤,以及遵循獨立交易原則的說明;其他支持所選用轉讓定價方法的資料。

同時還需要準備《企業功能風險分析表》、《企業年度關聯交易財務狀況分析表》及關聯交易合同副本等內容。

同期資料是什麽

同期資料,也稱為同期文檔,或者同期證明文件,指的是根據各國和地區的相關稅法規定,納稅人對於關聯交易發生時按時準備、保存、提供的轉讓定價相關資料或證明文件。同期資料準備、保存和提供是企業轉讓定價文檔管理的基礎。同期資料的作用體現在有助於企業自身的財務分析工作,更好地掌握財務狀況,控制財務風險和財務成本,保證財務報表的完整性。同時也是稅務申報的重要依據。

同期資料的相關要求

1、同期資料準備必須自企業關聯交易發生年度的次年5月31日前準備完畢並保存10年。

2、企業執行成本分攤協議期間,無論成本分攤協議是否采取預約定價安排的方式,均應在本年度的次年6月20日之前向稅務機關提供成本分攤協議的同期資料。

3、企業按照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同期資料,須加蓋公章,並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表簽字或蓋章。同期資料涉及引用的信息資料,應標明出處來源。同期資料應使用中文。如原始資料為外文的,應附送中文副本。

4、關聯申報時,企業所提交的關聯業務往來報告表還要求企業披露其是否已按要求準備了轉讓定價同期資料,是否免予準備轉讓定價同期資料,以及企業當年是否簽署成本分攤協議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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