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以《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為基礎,結合統計工作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本辦法適對象為在中華人民***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各種組織形式的法人企業或單位。個體工商戶參照本辦法進行劃分。
二、分析
統計上大中小微企業劃分標準2011是在統計工作上劃分大中小微企業的標準,是為貫徹落實工業和信息制定了《關於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用來規範中小企業。
該文件已於2017年12月28日被國家統計局廢止,執行文件為關於印發《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2017》的通知國統字2017。
三、怎麽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
壹、根據工業和改革委、《關於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以《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到T4754-2017為基礎,結合統計工作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二、本辦法適用對象為在中華人民***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各種組織形式的法人企業或單位。個體工商戶參照本辦法進行劃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