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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東縣人民政府的壹改進三服務

各鄉、鎮黨委,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及省市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相關規定,打造服務型的基層黨組織,縣委、縣政府決定在全縣開展“壹改進三服務”(改進工作作風服務群眾、改進工作作風服務基層、改進工作作風服務企業)活動。現將《關於開展“壹改進三服務”活動的若幹規定》印發給妳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各部門要認真學習貫徹《十八屆中央政治局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省委、省政府“三十條規定”以及市委、市政府“十項規定”,結合即將開展的以為民務實清廉為主要內容的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切實把各級部署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到實處。各級黨員領導幹部要以身作則、率先垂範。各地各部門要主動按照“改”的要求,提升服務意識,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落實措施,建立健全相關制度以及抓落實的長效機制,做到在改進工作作風中提升服務水平,在深化服務中增強宗旨意識,在狠抓落實中提高工作效能。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要適時開展督查;縣紀檢監察部門要把監督執行中央和省市縣規定作為改進作風的壹項經常性工作來抓,及時制定督查問責辦法,確保各項規定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壹、改進工作作風服務群眾

1、紮實開展為民務實清廉主題教育實踐活動。按照十八大報告提出的“要提高做好新形勢下群眾工作的能力,完善黨員幹部直接聯系群眾制度”的要求,根據上級部署安排,認真謀劃開展好以為民務實清廉為主要內容的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引導廣大黨員幹部忠實踐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密切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努力幫助群眾解決困難,使幹部在活動開展中得到鍛煉、讓群眾從活動開展中得到實惠。

2、持續抓好“1+1結親”工作。認真落實《關於建立黨員和群眾“1+1結親”工作的實施辦法》(東發〔2012〕4號),以持續開展“1+1結親”為抓手,形成聯系群眾長效機制。嚴格按照“五個壹”的工作要求,把黨員群眾“1+1結親”工作開展情況納入黨建工作責任制考核內容,作為各項評先評優重要依據。加強輿論引導,註重成果運用,把幹部結親工作落實情況包括《結親工作記錄簿》記錄情況,作為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和幹部選拔任用考核考察必查材料。

3、探索建立“兩代表壹委員”民意收集反饋機制。在縣委組織部設立“黨代表聯絡工作辦公室”,在縣人大、縣政協相關內設機構分別增設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聯絡處,註重發揮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地位特殊、聯系廣泛的優勢,暢通反映社情民意的“綠色通道”,掌握和了解“兩代表壹委員”所代表的選區和聯系界別廣大群眾的意見、想法。每季度召開壹次“兩代表壹委員”社情民意座談會,由縣委專職副書記擔任召集人,縣人大常委會、縣政協相關負責同誌和縣委組織部等相關部門負責人參加,聽取“兩代表壹委員”意見和建議,整理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報送縣委、縣政府,並督促相關單位抓好解決落實。

4、擴大社情民意征集渠道。進壹步發揮“12345政府服務直通車”、“中國·肥東”門戶網站民意征集欄目作用,公開縣委書記、縣長電子郵箱。對群眾留言和反映事項,由縣委督查室、縣政府目標辦跟蹤督辦,並及時反饋結果。進壹步發揮政風行風監督員作用,從離退休幹部、黨外人士、社會進步人士及企業、群團組織中選聘壹批政風行風及社情民意監督員,由縣委、縣政府發放聘書。監督員定期深入各地尤其是具有行政執法和公***管理職能的單位,聽取、收集和反映社情民意,促進部門及公務人員轉變職能、依法行政、規範服務。

5、整合扶貧濟困各類資源。成立由縣委專職副書記任組長的扶貧濟困工作領導組,在縣民政局設立領導組辦公室,將分散在組織、民政、工會、婦聯、團縣委、殘聯、工商聯等單位的扶貧濟困資金及社會愛心人士捐助資金進行整合,由領導組辦公室統籌協調,分類施策,及時救助。使用時由領導組公開評議、專人審批,避免出現多頭管理、資源分散、使用效益不高等現象,杜絕人情救助、重復救助、隨意救助,將扶貧濟困資源及時投放到最需要的地方、分配給最困難的群眾,體現社會公平正義,贏得廣大群眾擁護。

6、全面加強村級為民服務代理室建設。健全完善為民服務全程代理工作體系,嚴格實行首接、首問負責制並承諾限時辦結,依法依規代理群眾信訪事項和其他需要解決的問題。積極拓展為民服務範圍,結合美好鄉村“11+4”基本公***服務體系建設要求,增加郵政、金融、農資等服務項目。探索建立“為民服務村企壹體”工作機制,通過增加服務內容,提高村幹部薪酬和養老保險標準,為村級組織服務群眾註入新的活力。

7、廣泛開展誌願服務活動。按照“奉獻、友愛、互助、進步”準則,健全誌願者註冊和管理機制,加強誌願者隊伍建設,組建社區誌願者服務隊。堅持學雷鋒誌願服務活動便民化、有形化、陣地化、常態化,積極組織開展義務勞動、助學助困、公***服務等貼近民生的誌願服務活動,鼓勵誌願者服務隊成員以“壹助壹”、“多助壹”形式,結對幫扶特困孤寡老人、病人及殘疾人和特困學生,幫助他們解決日常生活困難,弘揚社會公德,體現人文關懷。

8、充分發揮道德模範和肥東好人示範引領作用。積極開展“鄉鎮道德模範”、“村級道德模範”和肥東好人評選活動,大力弘揚助人為樂、見義勇為、誠實守信、敬業奉獻、孝老愛親精神,引導廣大群眾“學模範、講道德、做好人”。加強對典型事跡和好人好事的宣傳報道,定期走訪慰問生活困難的道德模範和肥東好人,建立健全“好人有好報”機制,努力營造“學身邊模範、樹道德新風”良好風氣。

二、改進工作作風服務基層

9、切實加強調查研究。縣委常委會每年圍繞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性和重點問題,在上、下半年各開展1次以上的集體調研。縣級負責同誌每年至少確定1個重點課題開展調研。縣四大班子負責同誌每年下基層調研時間不少於90天、縣直單位主要負責人每年下基層調研時間不少於120天。縣委、縣政府主要負責同誌每年撰寫1—2篇調研報告,其他縣級負責同誌、鄉鎮和縣直單位主要負責人每年向縣委提交1篇以上調研報告。

10、嚴格執行走訪制度。進壹步深化“五級書記帶頭大走訪”活動。縣四大班子負責同誌每年蹲點鄉鎮、村(居、社區)不少於12天,每次蹲點走訪5戶以上企業或農家等。嚴格走訪紀律,縣委、縣政府主要負責同誌隨行人員限定3人以下,其他縣級負責同誌隨行人員限定2人以下,車輛不超過1臺;陪同人員僅限相關鄉鎮、開發園區和村(居、社區)與解決具體問題有關的同誌,人數不超過2人。不得以日常工作檢查、現場辦公、項目調度等代替走訪。縣級負責同誌走訪壹般不安排新聞報道。縣直單位要采取多種形式,組織幹部深入基層、走進鄉村。

11、不斷提高縣級負責同誌和縣直單位聯系鄉鎮工作實效。堅持和完善縣級負責同誌和縣直單位聯系鄉鎮工作制度。根據縣委、縣政府對全縣工作的決策部署,縣級負責同誌和縣直單位主要負責人結合調研、走訪活動,每月深入聯系點1-2次,出席和列席聯系點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等重要會議,向基層宣講中央和省市縣的各項政策,幫基層結合實際完善經濟社會發展的思路、規劃和舉措,為基層協調解決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把基層行之有效的成功做法和經驗在全縣進行總結和推廣。探索建立縣級負責同誌和縣直單位主要負責人與聯系鄉鎮責任捆綁機制,鄉鎮每年年終向縣委、縣政府報送聯系縣級負責同誌和縣直單位主要負責人幫助解決問題具體內容的總結報告(分別報至縣委督查室、縣政府目標辦)。結合鄉鎮年度目標管理考核結果,給予聯系縣級負責同誌和縣直單位主要負責人相應獎懲。

12、持續推進城鄉基層黨組織結對***建。縣直機關單位黨組織結對聯系壹個村級黨組織,每年開展***上黨課、***同座談、***同培訓、***創先進活動3次以上。***建單位整合資金、技術、人才、市場優勢和農村資源條件,每年確定1-2個項目,多途徑幫助結對村增強“造血”功能;幫助結對村黨組織加強班子建設、隊伍建設和制度建設,推動城鄉黨組織活動場所雙向開放。深化“80後”駐村黨建指導員作用,組織開展扶貧、扶困、扶技活動,每年開展關愛農村“留守兒童”、“空巢老人”活動不少於2次;每年為結對村辦1-2件實事、好事。

13、嚴格落實包案息訪和帶案下訪制度。健全信訪聯席會議和領導幹部接訪約訪、帶案下訪以及包案包點等制度。縣四大班子負責同誌要經常聽取聯系鄉鎮、開發園區、村(居、社區)信訪案件化解情況的匯報,認真解決在調研、走訪活動中發現的問題。堅持開展“周六大接訪”活動。縣四大班子負責同誌按照分管、分工工作責任包保信訪案件,深入實地,幫助協調解決重點信訪案件。

14、全面提升機關行政服務水平。嚴格執行中央和省市縣關於精簡文件簡報的規定,優化提升電子政務平臺功能,除密件外,各類文件、簡報、信息原則上通過政務平臺傳送,逐步實現無紙化辦公。切實減少會議數量,每月第壹個完整周為“無會周”。嚴格控制會議活動規模,改進形式,提高實效。部門召開的全縣性會議,不安排鄉鎮、開發園區主要負責人參加;嚴格控制部門到基層召開全縣性會議。精簡和規範各類檢查評比考核表彰活動。嚴格控制“三公經費”支出,調研、走訪或會議活動不安排就餐或者僅安排工作簡餐。嚴格執行省紀委“十條禁令”和“禁酒令”。

15、繼續開展民主考評活動。進壹步完善考評方案,擴大考評範圍,逐步實現全覆蓋。強化日常檢查,增加暗訪頻次,進壹步加大治庸治懶治散治奢力度,以服務基層項目是否落實、服務是否到位、效果是否明顯、基層是否滿意等為主要內容,不斷創新載體,豐富測評形式。加強考評結果運用,嚴格落實有關獎懲規定。

16、以重基層、憑實績為導向抓好幹部隊伍建設。繼續面向基層做好科級領導崗位公選和縣直機關工作人員遴選工作。完善鄉鎮和縣直單位雙向交流機制,將長期在基層壹線工作的優秀幹部交流到縣直單位工作,選拔縣直單位優秀年輕幹部到鄉鎮掛職、任職。註重培養、選拔鄉村優秀年輕幹部。結合全省選派幹部工作,每兩年下派壹批優秀年輕幹部任村級黨組織第壹書記。試點推行村級黨組織書記職業化管理。

三、改進工作作風服務企業

17、堅持和完善包聯企業(項目)長效機制。建立健全縣四大班子負責同誌與商會、協會及非公企業負責人聯系制度,每年召開壹次非公經濟發展座談會。以縣四大班子負責同誌和重點鄉鎮、開發園區、縣直有關單位主要負責人為主體,以全縣所有企業(項目)為對象,以規上企業和重大項目為重點,實行包聯企業制。建立“1+X+1”包聯機制,即1名縣四大班子負責同誌+縣直相關單位主要負責人+企業項目所在地鄉鎮(開發園區)主要負責人“點對點”包聯1個企業(項目)。重點做到包聯“4個50戶”,即包聯50戶規上工業企業、50戶商貿物流企業、50戶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50個簽約或在建項目。負責包聯的縣四大班子負責同誌每年至少深入包聯企業(項目)6次,鄉鎮、開發園區、縣直單位主要負責人每月至少深入包聯企業(項目)1次,並保持與企業主要負責人的經常性聯系。包聯的主要任務是服務企業生產、服務項目建設、幫助解決問題,不得幹預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不得增加企業負擔。縣經委負責牽頭擬定具體包聯名單,建立包聯考評獎懲機制,獎懲結果在全縣三級幹部會議或相關專題會議上通報。

18、建立完善“工商聯直通車”機制。充分發揮工商聯的橋梁紐帶和助手作用,建立工商聯專報制度,及時收集整理非公經濟發展中的重大和***性問題、工商聯系統的重要調研成果、非公經濟人士的重大情況反映和合理建議,形成快速高效的工商聯遴選反映、領導批示、部門辦理、督查反饋工作機制,促進相關問題的解決,不斷優化非公經濟發展環境。

19、紮實推進行政服務中心服務方式改革。深入開展調查研究,找準摸清行政服務中心窗口單位在服務企業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采取有針對性的改革措施加以解決,確保為企業提供優質高效的行政審批服務。進壹步明確服務項目、明晰窗口辦理權限,嚴格落實“首席代表制”、“AB崗制”等行之有效的服務措施,最大限度提高即辦率,杜絕“兩頭”辦件,實行壹次性辦結。建立窗口單位主要負責人“坐班制”,單位主要負責人每周確保壹天在窗口領銜值班。探索在肥東經濟開發區、合肥循環經濟示範園、安徽合肥商貿物流開發區設立行政服務分中心,負責項目的歸集和代理,做到服務窗口前移。

20、完善涉企公***政策發布平臺。由縣經委牽頭,在“中國·肥東”門戶網站開通“涉企公***政策網上發布臺”,組建企業主要負責人和縣直涉企服務單位主要科室負責人“政企互動QQ群”。縣直涉企服務單位要確定專人,及時搜集整理國家和省市縣及上級業務部門最新出臺的涉企公***政策,及時發送到“涉企公***政策網上發布臺”和“政企互動QQ群”。對企業在網上提出的政策咨詢類問題,要及時回復。同時,縣直涉企服務單位還要通過舉辦政策解讀會、入企宣傳、群發手機短信等形式,把國家和省市縣支持企業創新發展的最新政策送進企業,指導企業掌握和用好用活相關政策。

21、加強對企業的金融服務。將縣中小企業融資擔保公司註冊資金從5000萬元增資至1億元,探索實行城鄉小額貸款保證保險,努力緩解中小企業、初創企業和城鄉創業者融資難。鼓勵金融企業增設分支機構和服務網點,支持肥東農村合作銀行改制為商業銀行。每季度組織開展壹次大型銀企對接活動,加強政銀企互動。進壹步修改完善金融機構支持地方經濟發展考核辦法,鼓勵金融機構開展產品創新,擴大縣內放貸,為縣內企業提供有針對性的金融服務。

22、加強企業人才隊伍建設。由縣委組織部牽頭,縣工商聯等相關部門配合,研究制定企業人才引進培育的專項政策,力求政策有創新、有突破,務實管用。建立企業人才信息庫,全面掌握企業現有人才狀況。嚴格拔尖人才的選拔程序,把好拔尖人才的入口關,評選拔尖人才要進壹步向企業傾斜,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和技術骨幹不少於縣拔尖人才總量的50%。每年安排專項資金,用於加強對現有企業管理人員的培訓,每年有重點地選送壹批企業經營管理者到高等院校深造,到省內外學習、考察、培訓,到大型國企、上級涉企服務部門進行掛職鍛煉、跟班學習。設立企業技改、科研創新專項資金,支持企業轉型升級。

23、幫助企業解決“用工難”問題。制定出臺企業用工財政補貼政策。對高等學校和中職學校組織當年畢業生在縣內企業就業達到壹定比例,並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經審核確認,由縣財政給予壹次性補貼;對職業中介機構介紹技能型人才和職業院校、技工院校、高校畢業生在縣內企業就業,簽訂6個月以上用工證明或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給予壹定職業介紹補貼。勞動者參加就業技能培訓,給予壹定培訓補貼;企業新錄用人員並與其簽訂6個月以上勞動合同,進行上崗前技能培訓的,給予壹定補貼;企業開展崗位技能提升培訓,按職工培訓後取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人數,給予相應補貼。

24、建立企業疑難問題集中會商辦結機制。由縣委專職副書記牽頭,縣直相關單位主要負責人參加,通過深入企業調研、召開企業或項目負責人座談會、網絡平臺征集等形式,廣泛收集整理企業在開工、建設、發展中遇到的疑難問題,以及久拖未決的歷史遺留問題,每季度進行壹次會商,對企業反映集中的***性問題,整理報送縣委、縣政府研究處理辦法,對個性問題督促相關責任單位限期解決,切實幫助企業掃清發展中存在的各種障礙。

25、建立招商引資優惠政策落實督辦機制。縣招商局要加強對招商引資優惠政策落實情況的督查,多渠道收集整理兌現落實中存在的問題。結合收集整理的情況,根據工作需要,由縣政府常務副縣長牽頭,縣委、縣政府相關負責同誌參與,縣招商局具體承辦,會同縣直有關部門,對招商引資各項優惠政策、招商合同約定條款進行逐項對照檢查,形成處理意見,報縣委、縣政府研究,並督促相關責任單位逐項落實,維護政府信譽,增強政府公信力。(牽頭責任單位:縣招商局;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縣國稅局、縣地稅局、縣規劃局、縣國土資源局、縣房產局、縣人防辦等縣直有關單位,各鄉鎮、開發園區)

26、完善幫扶企業的政策體系。嚴格落實《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促進經濟持續健康較快發展的意見》和《合肥市人民政府關於促進經濟持續健康較快發展的實施意見》。根據宏觀經濟環境變化情況,結合我縣實際,制定年度性幫扶企業具體辦法。縣直相關單位、公***服務單位要結合本單位工作實際、部門職責,研究制定行政審批、財稅金融、技術創新、項目建設、人力資源、開拓市場、糾風治亂、水電氣公***服務及企業職工子女入學等具體措施。(牽頭責任單位:縣政府辦公室;責任單位:縣直相關單位,公***服務單位)

27、嚴格規範涉企檢查行為。建立涉企檢查報告審批登記制度和涉重點企業檢查網上備案制度。禁止無審核收費、罰款,禁止粗暴執法,禁止選擇性執法。(牽頭責任單位:縣紀委監察局;責任單位:縣糾風辦,縣直各行政執法單位)

28、建立企業投訴舉報快查快處機制。由縣紀委監察局牽頭,縣糾風辦具體落實,開通企業投訴熱線電話、在線網絡投訴平臺,並做到每月壹次電話訪問、兩月壹次深入企業、半年壹次問卷調查、壹年壹次集中座談,對涉企部門和公***服務行業在服務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對庸懶散、推諉扯皮、失職瀆職的人和事,依據《肥東縣機關作風效能建設問責辦法》,嚴肅查處、嚴格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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