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便於行業管理和社會識別,統壹代碼的第壹、二、三部分體現了登記管理部門、事業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的行政區劃,兼容了目前各登記管理部門有效的有意義的代碼功能。為保證唯壹性和穩定性,第四部分設計為主體標識碼(組織機構代碼),充分體現了以組織機構代碼為基礎建立法人和其他組織統壹社會信用代碼體系的要求。為了防止出錯,第五部分被設計成校驗碼。
1.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政府主管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的部門。根據《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2008]11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正部級)為國務院直屬機構。2065438+2008年3月,不再保留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成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2018年3月,十三屆全國人大壹次會議第四次全體會議上,根據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不再保留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中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成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2.國家工商總局積極指導各地工商部門繼續深入開展打擊侵權假冒工作,取得明顯成效。深入開展打擊“傍名牌”等不正當競爭行為。針對當前侵權假冒工作出現的新動向,總局召開“名牌”相關案件研討班,及時處理知名企業投訴舉報。* * *受理今麥郎、萊尼、康美藥業等知名企業“傍名牌”投訴舉報8件,指導督促各地工商機關及時查處違法行為,保護企業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