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資產負債表是反映企業在某壹特定日期(如月末、季末、年末)全部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情況的會計報表,是企業經營活動的靜態體現,根據“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這壹平衡公式,依照壹定的分類標準和壹定的次序,將某壹特定日期的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的具體項目予以適當的排列編制而成。它表明權益在某壹特定日期所擁有或控制的經濟資源、所承擔的現有義務和所有者對凈資產的要求權。它是壹張揭示企業在壹定時點財務狀況的靜態報表。
3、資產負債表利用會計平衡原則,將合乎會計原則的資產、負債、股東權益”交易科目分為“資產”和“負債及股東權益”兩大區塊,在經過分錄、分類賬、調整等等會計程序後,以特定日期的靜態企業情況為基準,濃縮成壹張報表。其報表功用除了企業內部除錯、經營方向、防止弊端外,也可讓所有閱讀者於最短時間了解企業經營狀況。
1、指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能力的投標人,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編制的文件。在投標文件中應當對招標文件提出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作出響應,這裏所指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壹般是指招標文件中有關招標項目的價格、招標項目的計劃、招標項目的技術規範方面的要求和條件,合同的主要條款(包括壹般條款和特殊條款)。投標文件需要在這些方面作出回答,或稱響應,響應的方式是投標人按照招標文件進行填報,不得遺漏或回避招標文件中的問題。交易的雙方,只能就交易的內容也就是圍繞招標項目來編制招標文件、投標文件。
2、《招標投標法》還對投標文件的送達、簽收、保存的程序作出規定,有明確的規則。對於投標文件的補充、修改、撤回也有具體規定,明確了投標人的權利義務,這些都是適應公平競爭需要而確立的***同規則。從對這些事項的有關規定來看,招標投標需要規範化,應當在規範中體現保護競爭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