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稅企業類型勾選“壹般企業”:應填寫“連續六個月(按季納稅的,連續兩個季度)增量留抵稅額均大於零的起止時間 年 月至 年 月”欄次,本欄填寫納稅人自 2019 年 4 月稅款所屬期起,連續六個月(按季納稅的,連續兩個季度)增量留抵稅額均大於零,且第六個月增量留抵稅額不低於50萬元的起止時間。
退稅企業類型勾選“特定行業”:應填寫“ 年 月至 年 月,從事《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中‘制造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批發和零售業’、‘農、林、牧、漁業’、‘住宿和餐飲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和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和娛樂業’業務相應發生的增值稅銷售額 元,同期全部銷售額 元,占比 %。”欄次。如申請退稅前經營期滿12個月,本欄起止時間填寫申請退稅前12個月的起止時間,本欄銷售額填寫申請退稅前12個月的銷售額;如申請退稅前經營期不滿12個月但滿3個月的,本欄起止時間填寫實際經營期的起止時間,本欄銷售額填寫實際經營期的銷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