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企業資訊 - 拖欠工資對企業的影響

拖欠工資對企業的影響

法律分析:在勞動者已經提供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全部勞動報酬,不得拖欠或者隨意克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將向社會公布該企業拖欠工資數額較大且情節嚴重的情況。用人單位被列入欠薪“黑名單”,在政府資金支持、政府采購、招投標、生產許可、資質審查、融資貸款、市場準入、稅收優惠、評優評先等方面受到限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八條。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報國務院備案。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和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簽發支付令。

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壹)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壹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 上一篇: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辦理流程
  • 下一篇: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必須具備哪些條件?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