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戶口遷入東莞需要提供的資料:?
1、(單身)提供資料:居住證、身份證、戶口本、父母身份證和戶口本等。
2、(結婚)提供資料:居住證、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雙方的證件復印件、有孩子需要提供孩子出生證明、有房的提供房產證或者購房合同等。
3、(離異)提供資料:居住證、戶口本、身份證、離婚證、離婚協議書、有孩子需提供孩子出生證明等。
東莞入戶條件新政策:?
1、東莞社保和居住證滿5年者。
2、全日制大學四年,雙學士學位。
3、全日制大專+三年東莞社保。
把所需的資料整理好,然後去新莞人服務中心提交所需資料。
擴展資料:
外地戶口遷入東莞辦理流程
申請人持上述有關證件(及A4紙復印件)、證明材料到入戶地公安分局戶政辦證窗口(莞城、虎門公安分局轄下派出所)申請,填寫《入戶申請審批表》和《入戶申請調查登記表》,按規定時限逐級審定,最長不超過25個工作日要將結果通知申請人。
經市公安局批準同意遷入的,自接到通知之日起90天內,申請人憑受理單位簽發的《受理戶政業務登記表》(第二聯)、相關證件及證明材料的原件到市公安局治安戶政辦證廳領取戶口準遷證。
並持戶口準遷證回原戶口所在地辦理戶口遷移證,再憑兩證到遷入地公安分局戶政辦證窗口(莞城、虎門公安分局轄下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
收費標準:免收戶口簿工本費(不含丟失、損壞補辦戶口簿收取的工本費),免收和準遷證工本費(不含丟失、損壞補辦和過期失效重辦準遷證收取的工本費),家庭戶口簿工本費10元/本,戶口準遷證工本費4元/張,戶口遷移證工本費4元/張。
證件有效期:戶口準遷證40天、戶口遷移證30天。
辦理時限
法定期限說明:需市局審批50個工作日,分局審批35個工作日
承諾期限說明:25個工作日
辦理地點:各鎮公安分局辦證廳
北大法律信息網--《東莞市積分制人才入戶實施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