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壹般依次由四部分組成:
行政區劃+字號+行業特點+組織形式;
名稱+(北京)+行業特點+有限公司;
品牌名稱+行業特色+(北京)+有限公司;
名稱預先核準所需的材料:
建議為擬定的公司名稱使用至少三種備用字體。我們將按照您填寫的順序檢查姓名,首先沒有重名的姓名被批準使用。
1.擬設立公司的名稱;
2.所有投資者的中英文名稱及其出資比例;
3.投資者開業證明復印件
4.授權委托書由全體股東簽字(1份原件)。
5.註冊地址在哪個區;
6.幾萬註冊資金多少;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管轄:
公司名稱不含行政區劃的,必須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核準。
註冊資金需要達到5000萬以上。
外商獨資企業和外方控股的外商投資企業使用外商投資企業(地區)名稱的,可以在名稱中間使用“(中國)”字樣。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準的範圍內。
使用外商投資企業(地區)名稱的外商投資企業,可以使用英文字母作為商號,並需提供投資者的營業執照復印件。註意:英文字母沒有意義;(北京工商審批範圍內)
名稱預先核準和註冊的程序:
1.填寫名稱預先核準(變更)申請書,同時準備相關材料;
2.提交名稱(變更)預先核準申請及相關材料,等待名稱核準結果;
3.收到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所需時間為5個工作日。
第二步:通過商務委員會的審批。
壹、商務局審批需提交的基本文件和材料:
1.申請(原件)
2.可行性分析報告(包括正文和經濟部分,投資方簽字蓋章)(原件)
3.公司章程的正式中文文本(由所有投資者簽署)(原件)
4.董事委任書(分別由投資者簽署)(原件)
5.董事會成員名單復印件(包括姓名、職務、任命方、任期、國籍和身份證號碼)
6.外國投資者為公司的,需有企業開業證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有效文件(包括投資者股東名冊、董事會名單、董事會授權簽字代表決議)。上述文件必須經投資者所在國家(地區)的公證機關(機構)公證,並經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原文)
7.外國投資者上壹年度的審計報告(復印件)
8.投資方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註:資信證明中必須有對企業信用的評價。例如:該帳戶是正常和活躍的。如果資信證明上寫的是銀行的存款額,這個數字需要大於北京註冊公司的註冊資本)
9.投資者最終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證件。
10.新成立公司的物業使用證明(包括租賃協議、房產證及復印件)
11.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復印件)
12.法律文件送達授權委托書(原件)
13.行政許可申請表
14.所有董事會成員的有效身份證件(清晰復印件)
註:以上文件如為外文,需提供中文翻譯件。
所需時間為二十個工作日。
二、技術監督局(代碼)
1.回復(原件)
2.名稱核準通知書(復印件)
3.編碼申請表
所需時間為壹個工作日。
三。辦理商務局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
1.企業組織機構代碼公告
2.回復(原件)
所需時間為壹個工作日。
第三步:申請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的信息:
1,工商名稱預先登記核準通知書
2.外商投資企業設立登記申請書;
3.新設立境內公司法定代表人護照或身份證復印件,1寸照片兩張,個人簡歷。
4.營業場所證明
(企業設立申請書第10頁需物業公司蓋章,物業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需加蓋物業公司公章,辦公樓產權證復印件需加蓋辦公樓業主公章,辦公樓及物業公司委托租賃證明)。
5.企業章程
6.法律文件送達授權委托書
7.董事會成員和總經理的身份證明及監事的有效身份證明(復印件)
8.委任書(委托書);
9.企業秘書(聯系人)登記表;
領取營業執照(章程中第壹期有效)
後續部門的程序(順序)和數據
第四步:公安局申請備案、刻制、審批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照片頁復印件)
2.批準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3.營業執照復印件(原件和復印件)
4.刻章申請書(法定代表人簽字)
第五步:辦理組織機構代碼和IC卡。
1.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原件)
2.批準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3.營業執照復印件(原件和復印件)
4.編碼通知
5 .組織機構代碼申請表(公章)
第六步:公安局申請黑皮書。
1.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照片頁復印件)
2.代碼證書復印件(原件和復印件)
3.營業執照復印件(原件和復印件)
第七步:辦理稅務登記。
外商投資企業應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下列資料(復印件)辦理稅務登記:
1,工商行政管理局核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2.合同、章程及其批準文件
3、審批機關出具的批準文件
第八步:註冊統計。
外商投資企業領取批準證書後,在辦理工商登記前,應向統計部門辦理統計登記手續:
1.出示企業批準證書原件。
2、填寫企業統計登記表(壹式2份)
第九步:辦理外匯業務登記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