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嚴肅查處利用“網紅兒童”牟利以及讓未成年人做出不雅姿勢、性暗示動作吸引流量問題,整治誘導未成年人做危險動作等行為。
2、督促網站平臺不得為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提供網絡主播服務,嚴厲查處誘導未成年人參與直播打賞的問題。
3、集中清理以未成年人為形象創作的色情小說、漫畫內容,查處引誘未成年人不良交友、煽動負面情緒等問題。
4、嚴厲查處利用社交軟件、群組、同城頻道等,對未成年人進行性引誘、教唆未成年人拍攝裸露視頻圖片、實施網絡猥褻等行為。
5、集中查處散布虛假信息、虛構離奇故事和低俗劇情進行炒作引流、惡意營銷等問題,進壹步查處炫富拜金、奢靡享樂、扭曲審美等問題,防止對未成年人造成不良影響。
6、持續查處向未成年人提供網絡遊戲賬號租售服務的信息,清理以問答等形式教授破解防沈迷系統的信息內容。
7、密切關註學習類App和版塊,集中清理色情低俗及其他導向不良內容。
8、深入排查電商平臺商品信息,關註評論區、問答區等互動環節,嚴防展示涉未成年人低俗、血腥等內容。
9、強化對專門供未成年人使用的智能手表、智能音箱、平板電腦、早教故事機等智能設備信息內容管理,深入排查語音、視頻、文字、圖片、遊戲等場景,全面清理違法不良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