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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管理部門的職責是什麽

1.案件管理部門的職責是案件統壹受理和登記、案件流程監控、案件質量評查、案件統計管理、案件信息查詢和案件綜合考評等各個方面。

2.案件管理部門對最高檢機關案件流程、案件質量和案件統計信息等進行集中管理,並承擔對全國檢察機關案件管理工作的指導職責。

擴展資料

案件管理部門的相關要求

1.抓好案件流程監控

利用統壹業務應用系統,由專人負責流程監控工作,切實做到案件流轉到哪個環節,流程監控就到哪個環節。

2.抓好案件質量評查

以案件質量“季度評查制”為抓手,深入開展承辦人自評、科室互評、案管辦抽查案件後組織評查小組成員交叉評、重大復雜案件檢委會審定的“三評壹審”模式,圍繞程序、實體、卷宗質量、社會效果4方面對案件進行綜合評估。

3.抓好案件信息公開

案管辦把案件信息公開作為促進司法行為規範的重要組成部分,建立健全案件信息公開的日常巡查和定期通報制度,對通過系統流程監控整理出應當公開而未公開的法律文書,采取口頭警示和計入個人績效考核方式,及時提醒、通報、督促。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案件管理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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