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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申請試生產後需要申請什麽?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文件

安全監督的全面危險

[2007]第121號-。

提出國家安全生產(使用)安全檢查和試生產危險化學品管理意見,構建項目方案。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管理的中央企業、中央直屬安全評價檢驗檢測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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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危險化學品項目安全許可實施辦法》(總局令第8號,以下簡稱《細則》),規範和指導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以下簡稱建設項目)安全生產秩序中的安全許可和試生產方案,記錄建設項目安全管理現狀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結合我國實際和當前經濟改革,現就有關問題提出以下意見:

所謂新建項目,是指依法設立的企業,設立危險化學品、化學品或者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設施)和現有企業(單位)提出的現有生產、儲存和生產危險化學品或者危險化學品、化學品儲存(設施)的建設項目。

改造項目,原設計企業和危險化學品、化學品或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設施),生產、儲存技術、工藝和服務的就地或易地變更,危險化學品品種和主要設備(設施、設備),以及危險化學品作業場所建設項目。

擴建項目是指企業(單位)提出的與現有危險化學品、化學品或危險化學品品種及生產、儲存設施相對獨立的建設項目。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直屬建設項目,建設項目不得在同壹行政區域內。

劇毒化學品,含劇毒化學品的生產(制造)裝置(設備)和儲存設施(設備)的工程建設。

企業(單位)將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危險因素和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範圍內,以及裝置(設備)的安全設施為預防、減少和消除危害而采取的措施。安全設施的範圍和分類將以目錄的形式另行公布。

由建設單位或者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單位、中介服務機構獨立組織的專家,對《辦法》第六條規定的安全技術服務能力進行可行性研究的內容,並對建設項目的安全條件進行單獨報告。

安全設施建設項目資質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是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前安全設施安全評價的重要依據之壹。

4.建設項目和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建設項目進行論證並建立安全評價的安全設施時,由建設單位承擔建設項目安全生產條件的論證,並由安全評價單位提供安全評價所需的文件資料(文件資料見附件1)。

五家中央企業投資的投資部門,國務院批準(核準、備案)的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備案報告和試生產程序,中央企業(總部)職責。

中央企業投資擔保、放行等項目建設和試生產的申請程序(申請)方案,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備案並報送本機管理。

非中央企業的安全檢查,依法由新設立企業投資建設項目並辦理試生產(使用)手續提出申請,並提交前置審批通知書,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企業名稱中載明的單位負責。

《辦法》為建設單位提交建設項目安全許可證申請文件提供了建設項目安全建議書、資料壹式三份、文件管理人簽署的建設項目安全許可證申請書,以及資料清單(見附件2)。辦理建設項目安全生產許可申請時,根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以下簡稱項目安全許可執法部門)負責實施安全許可的建設項目的要求,提供相關建設項目安全主管部門的申請文件及部分資料復印件。

七城市規劃要求對現有企業,不追加建設用地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提交“建設(規劃)主管部門對建設項目設立安全審查申請部門核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8家建設單位建設項目安全許可申請不屬於本部門職權範圍的,安全許可建設項目實施部門立即出具不予受理的書面憑證,並告知建設單位部門辦法第四條規定的相應申請流程?秩序。

申請的建設工程安全許可文件中的數據錯誤可以當場更正的,當申請程序存在時,允許或者要求申請人當場更正,並可以實時安全申請申請人出具的建設工程驗收合格通知書。

建設項目安全生產許可申請文件、資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當場或者五日內告知建設單位需要同時解決的內容的,不予受理建設項目安全許可批準文件補正申請。

收到建設項目安全許可申請文件後,資料齊全,且安全應用程序許可頒發的建設項目安全許可申請符合補正要求的,建設項目安全許可申請文件自受理之日起即為信息日。

9.依托現有生產儲存條件的建設項目、改造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當支持現有生產儲存條件同步建設,並在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建設、竣工驗收的安全評價報告、報告中體現安全評價的建立。否則,安全許可申請和其他建設項目不予受理。

10.工作許可、在建項目安全審查階段、論證報告分別、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建設項目和建設項目設定的安全評價報告、特殊項目建設項目竣工驗收的安全對策和建議、現場核實的安全評價報告和建設項目、擬采用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安全設施的配備和運行、風險預測和對策、危險化學品生產和儲存過程中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和演練、條件、確定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能否滿足需要。

11、建設項目設立的安全審查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壹般來說都是指派相關人員或組織專家進行集中審查;對國內生產(儲存)和大型聯合生產場所較為密集、生產生活和集中評審專家需要到現場核查的建設項目,建設項目應當組織相關人員和專家組織的專家進行現場核查。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應當指派有關人員或者專家進行現場集中審查。

12、有預先通知的建設項目崗位、有安全許可的建設項目崗位、建設項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機關指派參加審查的相關工作人員崗位、審查組成員。

工作許可,在建設項目安全審查階段,告知建設單位安全條件論證、安全評價和安全設施設計、施工、監理(被監理建設項目,下同)按意見要求協助審查。

對73個建設項目進行了審查,組織專家充分考慮了建設項目的規模、程度、風險、工藝路線等因素的影響,邀請了熟悉建設項目所涉及的不同專業、具有危險化學品生產和儲存實踐經驗的專家。

對全國有多項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活動的同類型建設項目,應當以符合回避和公平的方式邀請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建設單位的專家參加。

34.工作證。在建項目安全審查階段,建設單位根據專家提出的修改意見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確保在壹定期限內解決問題,施工審查限期整改。原則上要求施工單位上報整改報告。

項目安全許可實施部門收到建設單位的整改報告後進行審議,並作出建設項目安全審查決定。施工單位的整改時間不計算為建設項目安全所允許的時間。

自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建設項目申請方案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通過安全驗收之日起20日內,由執法部門授權建設單位出具安全許可意見。作出決定後20日內不能批準的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執法部門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並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建設單位負責人。

16試生產(使用)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批準的方案,應當按照《辦法》的規定向其他部門和執法部門申請危險化學品安全許可。

建設項目試生產(使用)的,根據第二十條規定,增加建設單位和建設項目所在單位申報表(見附件3),委托建設項目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確認表和建設單位安全設施確認表(見附件4),委托部分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繼續確認表。

如果建設單位、建設項目所在單位和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簽署了兩個表和意見,並有主要負責人簽字蓋章,則送來的建設項目試生產計劃(壹式三份)不能保證壹信。

17、擬建設項目試生產(使用)同時提交的,建設單位應當提交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的安全審查意見,建設單位委托施工、監理單位和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手續及證明復印件。

18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實施部門依據《辦法》和第二十條第1款的規定,認為是對建設單位提交的建設項目試生產(使用)方案文件資料進行核查的唯壹要求。符合第二十條第1款規定的,應當提交《辦法》意見,並備案試生產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使用)方案。本書在規定期限內的試生產(使用)不符合第二十條要求,但措施和意見記錄在案。

建設項目試生產期為聯合生產,壹般不超過12個月,其他建設項目試生產(使用)壹般不超過6個月。

19。《辦法》21(3)(E)在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安全評價報告和投入建設項目的生產事故預測及對策的基礎上,安全評價機構可以對應急情況下的救援方案和演練進行評價。

20天後,建設項目安全生產許可證和建設項目投入生產(使用)、建設項目施工單位和施工單位變更後的安全檢查應在協議(合同)簽訂之日起10天內提交,基本方法按相應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實施部門第四條規定。

對於21設立的建設項目,已公布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安全審查、安全許可意見有效期為兩年,建設項目施工安全開始計算的日期由授權執法部門決定。在有效期內,該建設項目已開工的具有安全許可證的建設項目的意見自動失效。項目安全許可機關出具的建設項目意見允許指定有效安全。

2006年6月65438+10月1日已頒發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建設項目已投入生產(使用)的,按照《辦法》不再新申請。申請建設項目安全通關手續;2006年6月5438+10月1日未取得許可的,應當按照《辦法》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的規定重新申請查驗建設項目安全許可。

建設項目開工建設,建設項目對應《建設項目(工程)勞動衛生安全監察》(原勞動部第3號令)和《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安全審查辦法》(原國家安全局第17號)的要求,建設項目立項安全審查、安全設施設計和生產(使用)安全審查,認為有效;只有建設項目前壹階段和下壹階段的安全檢查,才能按照申請和《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

對未通過安全許可和建設項目安全檢查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在取得建設項目後重新申請或者申請變更安全許可證,按照《辦法》第九條14和第二十二條的規定,

建設單位重新申請或者變更建設項目安全許可的申請,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執法部門按照10條的規定提交建設項目安全許可文件資料。辦法》,11,15,分別為第16、23、24條及相應的建設項目許可工作意見。

2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中心根據國務院《投資體制改革方案》(國發〔2004〕20號)和國家、地方法律法規,制定本級人民政府或者同級有關部門規章(國務院令第344號),以具體方式批準實施第九條安全審查的規定。

對規模較小、危險性較小、工藝路線簡單的建設項目,按照《辦法》和意見的規定和要求,結合本地區實際,適當簡化建設項目安全許可程序,制定擬建設項目和試生產(使用)方案備案的實施細則或建議,或者進行安全許可。

二十五、安全工作許可,在建設項目實施中,已停止建設項目(工程)勞動衛生安全監測的要求(原勞動部令第3號)《建設項目(工程)勞動安全衛生預評價管理辦法》(原勞動部令第10號)。同時,自本意見下發之日起,停止執行《關於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負責備案(工程)安全預評價報告審查備案的通知》(安監司,辦字[2003]56號)、《關於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負責備案(工程)安全預評價報告審查備案的補充通知》(辦字[2004]58號)。《關於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建設項目(工程)安全預評價報告的批復》(安監辦函[2004] 148號)。審閱/a & gt;

,OA,OA 2007年5月29日

附件1

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

BR/>;建設項目安全條件論證和安全評價、安全條件論證所需文件、資料清單。

1棗莊建設項目的內在危險和有害因素。

2 。最大的風險可能出現在分布式的區域基礎設施和24小時生產、經營活動和生活狀態的重要場所。

3 OAE的自然條件是建設項目所在地。

兩個建設項目的安全評價

1,OAE建設項目安全條件論證報告。

2.棗莊建設項目所采用的技術、工藝(或方法)及裝置、設備、設施、平面布置及總體說明。

3 .棗莊建設項目生產(使用)過程中可能涉及的廢物(或儲存危險化學品)的理化性質和危險物品及其原料、中間產品、最終產品的包裝、貯存、運輸及技術要求。/& gt;

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安全評價

1棗莊建設項目試生產(使用)過程中使用的原料、輔料、產品、中間產品、副產品,生產過程中的廢棄物(或危險化學品儲存),物理性質、化學性質、化學性質,導致原料、中間產品、最終產品包裝、儲存、運輸的風險信息和技術要求。

2。最大的風險可能出現在分布式的區域基礎設施和24小時生產、經營活動或生活狀態的重要場所。

3.建設項目位於棗莊信息自然條件。

4 .棗莊建設項目采用的技術、工藝(或方法)、裝置、設備、設施和總平面布置。

OAE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建設報告。

& gt

6 .棗莊建設項目周邊道路交通及交通管制。

7 .棗莊建設項目試生產(使用)過程中的安全管理制度、運行流程及其實施情況。

& gt

8 .棗莊建設項目中試生產(使用)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和考核。

9 .棗莊建設項目中試生產(使用)的裝置、設備、設施的運行和管理情況。

10棗莊工廠建設工程,建設條件及公安消防機構對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和消防驗收文件。/a & gt;

11棗莊建設項目試生產(使用)期間,工作場所的有害因素(有毒、粉塵、噪聲、高低溫、輻射等。)進行了檢查,並采取了預防和控制職業危害的措施,為員工配備了勞動防護用品?維護、保養等方面。

棗莊12預測應急救援管理的發生。

附件2 :(項目名稱)安全申請許可文件信息清單

附件3:(項目名稱)試生產(使用)記錄?聲明

附件4:試生產(使用)方案審批表(建設項目名稱)

附件2

(項目名稱)安全許可應用程序的數據文件列表

申請人:發送:

接收單位的接收時間:

串行應用文件、數據名稱、數量備註

BR/>;

交付簽名電話號碼:

收件人簽名電話號碼:

註:需要3份。

程序附錄3

(項目名稱)試生產(使用)記錄申報表

建設單位名稱

& gt郵政地址郵政編碼

電子經濟

聯系電話、傳真電話

法定代表人和負責人的安全

企業登記機關名稱

觀點:

a & gt

負責人:(簽章)(加蓋公章)

日期

建設項目所在單位名稱。

電話傳真地址郵政編碼

電子郵件經濟

電話

主要負責人以安全生產負責人的名義向企業登記機關申報。

觀點:

負責人:(簽字)(加蓋單位公章)

日期年月

附件4

(項目名稱)試生產(使用)方案確認表

& gt

安全設施設計單位的名稱和地址

經濟型聯系電話郵政編碼

資質等級經營範圍證書編號

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

觀點:

負責人(加蓋公章)

:(簽名)日期

安全設施建設單位名稱

郵件地址

經濟電話郵編:

資質等級證書業務範圍

法定代表人和項目負責人日期

觀點:

(公章)/& gt;負責人:(簽名)

監理單位的名稱和地址

經濟型郵政編碼

資質等級經營範圍證書編號

法定代表人,電話項目負責人

訪問次數:

(加蓋公章)

負責人:(簽名)(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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