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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點案件是什麽?

瑞星陷害微點案是指2005年6月至2008年2月期間,北京瑞星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通過賄賂、偽造等手段陷害競爭對手北京東方微點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及其成員的案件。中國大陸媒體稱中國大陸為“殺毒軟件行業最大的醜聞”。北京市公安局原網監局長於兵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北京東方微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原副總經理田亞奎也獲得國家賠償。

背景信息:

2003年初,時任瑞星總裁的劉旭在與董事長王新發生激烈沖突後辭職。

2003年5月,《光明日報》發表了兩篇文章:壹篇是通訊員采訪劉旭後寫的,題為《殺毒軟件存在重大缺陷,我國應主動發展主動防禦技術》;另壹篇文章是劉旭作為863專家發表的署名文章,題為《主動防禦病毒不是天方夜譚》。

2005年6月27日,劉旭成立東方微點,3月研發成功“主動防禦”產品。

主動防禦技術:傳統殺毒軟件有壹個致命缺陷,就是通過病毒簽名,只能查殺已知病毒,無法查殺未知病毒,所以殺毒軟件有壹個致命缺陷;而主動防禦是通過病毒程序的行為特征來判斷的,未知病毒也可以查殺。劉旭舉例,傳統的殺毒軟件是警察抓罪犯,用照片對比,主動防禦是警察根據行為抓賊。劉旭認為,瑞星壹定感受到了東方微點的威脅。

此案引發的“瑞星賄賂門”被稱為“中國電腦殺毒行業最大醜聞”。

原因

2005年7月,原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網絡安全監管處處長於兵接受北京瑞星的請托,責令網監部門負責人張查處微點公司反病毒業務。同月,張和網監所公安人員齊坤按照於兵的安排,到北京智慧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北京建橋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北京管理部,要求兩家公司出具虛假材料,損失10萬元,電腦無任何損失。

參考數據

知乎。百度[引用時間2018-4-10]

百度壹下。百度百科[引用時間2018-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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