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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在微信上投訴有用嗎?

法律分析:被商家騙了舉報微信基本沒用,因為負責運營微信的騰訊只是公司,不是執法部門,他們沒有執法權。即使舉報成功,最大的後果也就是關閉微信業務的賬號,沒有辦法對其造成根本性的損失。對於政府機關來說,這類詐騙案件由於金額小,查處難度大,很難破案。所以直接選擇線下投訴最有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三十九條消費者與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壹)與經營者協商解決;(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進行調解;(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交仲裁機構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條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銷售者賠償屬於向銷售者提供商品的生產者或者其他銷售者責任的,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或者其他銷售者追償。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可以向銷售者或者生產者要求賠償。如果是生產者的責任,銷售者賠償後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於銷售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後有權向銷售者追償。消費者在接受服務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可以向服務者要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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