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兼並是壹家公司被另壹家公司所接辦,而公司收購是指壹家公司經由收購另壹公司的股票或股份等方式,取得該另壹公司的控制權或管理權。公司兼並可以通過買進資產、收買股權、法定兼並。收購合並是在原公司自願的前提下進行,且有法律保障公平。兩方公司都要簽署兼並或者收購協議的。
擴展資料:
1992年7月23日國務院發布的《全民所有制企業轉換經營機制條例》及1989年體改委等單位聯合發布的《關於企業兼並的暫行辦法》等規範性法律文件,把企業兼並的原則作了規定:
1:要以經濟發展戰略和產業政策為指導,使資產向合理流動。
2:應遵循自願、互利、有償原則。在競爭過程中實行優勝劣汰,不使用行政命令強制阻撓。
3:註重實效,優化產業、產品和企業組織結構為標準,提高企業整體實力和企業發展。
4:除國家另有規定,不受地區、所有制形式、行業和隸屬關系限制。
5:既促進規模經濟效益,又防止形成壟斷,有利於企業競爭。
6:妥善處理職工安置,維護社會穩定。
企業兼並協議可以參考以下格式:
××股份有限公司兼並××廠的協議
本協議在以下當事人之間簽署:
甲方:××股份有限公司
住址: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路________號
乙方:××廠
住址: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路________號
鑒於:
(1)甲方為經有關主管部門的批準以社會募集方式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乙方為________企業。雙方目前均合法存續。
(2)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決定由甲方兼並乙方。
為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當事人本著平等、自願、公平的原則訂立本企業兼並協議,以資***同遵守。
參考資料:
公司兼並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