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江蘇省實施與減汙降碳成效掛鉤財政政策(2022年3月10日)
1、空氣環境質量。 (1)對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達到年度目標任務且較上壹年度有提升的市、縣(市),按收取該市、縣(市)統籌資金總額的10%進行獎勵。 (2)對PM2.5年均濃度達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二級標準且達到年度目標任務的市、縣(市),按收取該市、縣(市)統籌資金總額的5%進行獎勵;對PM2.5年均濃度未達到二級標準但達到年度目標任務的市、縣(市),PM2.5年均濃度每比上壹年度下降1%,按收取該市、縣(市)統籌資金總額的1%進行獎勵,獎勵上限為5%。 2、水環境質量。 對地表水省考以上斷面優良比例(達到或優於III類比例)達到100%的,或地表水省考以上斷面優良比例(達到或優於III類比例)未達到100%但達到年度目標任務且較上壹年度有提升的市、縣(市),按收取該市、縣(市)統籌資金總額的10%進行獎勵。 3、碳減排指標。 對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達到年度目標任務且有進壹步改善的市、縣(市)進行獎勵。下降率每比目標任務改善0.1個百分點的按收取該市、縣(市)統籌資金總額的1%進行獎勵,獎勵上限為10%。二、安徽蕪湖繁昌區出臺節能降碳若幹支持措施:主動關閉高耗能企業最高可獲800萬元補助(2022年3月9日)
1、對主動進行關閉的高耗能高排放企業,給予騰出能耗獎勵,按照2022年每噸標準煤900元標準給予補助,補助總額不超過800萬元。 2、對企業利用自有廠房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500千瓦或8000平米以上)且自發自用的,按照自發自用電量給予0.05元/度的補貼,連續補貼2年;轄區內企業使用區內綠電的,按照使用量給予0.04元/度的補貼,連續補貼2年;轄區內企業使用區外綠電的,按照使用量給予0.03元/度的補貼,連續補貼2年。單個項目補貼總額不超過200萬元。三、上海徐匯區印發節能減排降碳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最高獎勵300萬(2022年3月2日)
(壹)鼓勵產業節能減排降碳 1、企業實施節能技改及產品應用項目,並實現明顯的節能減排降碳效果的,按項目實現的年節能量給予每噸標準煤1200元的扶持,或按項目投資額中用於實現節能減排降碳功能部分給予20%的扶持。以上扶持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2、企業獲市級節能技改、清潔生產、循環經濟項目扶持的,根據企業對本區節能減排降碳的貢獻,最高按1:1比例給予不超過300萬元的區級資金匹配。 (二)鼓勵建築節能減排降碳 1、企業在本區範圍內實施建築節能項目,且被列入上海市綠色建築、整體裝配式住宅建築、既有建築節能改造、超低能耗建築、可再生能源與建築壹體化示範項目等建築節能和綠色建築示範項目的,根據項目對本區節能減排降碳的貢獻,最高按1:0.5比例給予區級資金匹配。單個示範項目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2、企業在本區範圍內實施既有大型公***建築節能改造,單位建築面積能耗下降不低於10%(按標準煤折算),經認定的,按受益面積每平方米不超過10元的標準給予補貼;或實現年節能量30噸標準煤以上,經認定的,按實現的年節能量給予最高每噸標準煤1200元的補貼。單個項目最高按項目投資總額的30%,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扶持。 3、采用調適、用能托管等建築節能創新模式的樓宇節能低碳項目,單位建築面積能耗下降不低於10%(按標準煤折算),經認定的,按受益面積每平方米不超過7.5元的標準給予補貼,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四、北京市發布《2022年北京市高精尖產業發展資金實施指南》,最高獎勵3000萬元(2022年1月30日)
1、“新智造100”項目獎勵。 對2021年1月1日至申報截止日期間竣工的,建設期不超過3年,固定資產投資不低於500萬元,滿足相關建設標準的智能化項目,按納入獎勵範圍總投資的壹定比例分檔獎勵。 其中,實施效果滿足《北京市智能化技術改造項目績效要求》的智能化技術改造項目獎勵比例不超過20%;達到北京“數字化車間”、“智能工廠”標準的新建或技術改造項目獎勵比例不超過25%;獲評世界經濟論壇“燈塔工廠”及達到國家級“智能制造標桿企業”標準的新建或技術改造項目獎勵比例不超過30%,單個企業年度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3000萬元。 2、綠色低碳發展項目獎勵。 對2021年1月1日至申報截止日期間竣工的,建設期不超過3年,固定資產投資不低於200萬元的,在汙染治理、汙水資源化利用、高效節能設備利用、低碳發展、工業互聯網+綠色制造等領域開展專項提升,或在清潔生產、節能節水、碳減排等方向實現績效提升的項目,按不超過納入獎勵範圍總投資的25%給予獎勵;實施主體達到國家級綠色工廠、國家級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含下屬企業)標準、空氣重汙染應急減排績效評價B級以上(含績效引領),或項目實施後單位產品能耗或水耗達到國家、行業或地方標準先進值的,按不超過納入獎勵範圍總投資的30%給予獎勵,單個企業年度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3000萬元。五、雲南省對成功創建為國家綠色低碳示範園區、綠色低碳工業園區,給予壹次性500萬元獎勵(2022年1月30日)
力爭發行不低於200億元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用於標準化現代產業園區建設。 對列入園區循環化改造清單的項目,優先爭取中央預算內資金支持。選取5個園區開展清潔生產改造先進技術應用示範,每個示範點給予200萬元獎勵。 對成功創建為國家綠色低碳示範園區、循環化改造示範園區、綠色低碳工業園區、生態工業示範園區的,給予壹次性500萬元獎勵。六、北京通州區對獲得“碳中和企業”認證的企業,最高壹次性補助50萬元(2021年11月10日)
1、綠色制造體系建設項目: 對獲得國家級“綠色工廠”、“綠色供應鏈”和“綠色企業”稱號的制造業企業,最高壹次性補助100萬元。 2、綠色智能化改造項目: 對已實施完工、總投資額不低於200萬元的項目,按不超過核定項目總投資額的30%給予補助,最高補助200萬元。 3、分布式光伏能源項目: 對已完成可再生能源改造項目的申報主體,按照項目總裝機容量(實際安裝的發電機組額定有效功率的總和):100KW(含)至300KW的,最高補助20萬元;300KW(含)至600KW的,最高補助50萬元;600KW(含)以上,最高補助100萬元。 4、減碳發展項目: 獲得“碳中和企業”認證的企業,最高壹次性補助50萬元;對上年度全年碳排放強度比之前壹年度下降5%及以上,企業通過非交易行為實現減少二氧化碳排放總量上年度比之前壹年度的減少量為500噸及以上的,經核定後按照不超過200元/tCO?e(每噸二氧化碳)的標準,最高補助50萬元。七、杭州市碳達峰科創領域最高獎勵500萬(2021年9月28日)
圍繞六大領域,聚焦綠色低碳、減汙降碳和碳負排放技術研究方向,支持西湖大學牽頭建設能源與碳中和省實驗室,鼓勵企事業單位建設科技創新服務平臺,符合條件的,按《杭州市科技創新券實施管理辦法》(杭科合〔2018〕8號)給予支持,對平臺建設期內的設備投入,給予30%的補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八、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對2021年獲得碳中和認證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或獲得碳中和認證的已納入城市更新的園區壹次性50萬元獎勵(2021年9月26日)
1、碳中和認證項目,鼓勵企業、園區實施碳達峰和碳中和行動,通過實施光伏、風電、地源熱泵、碳匯抵消等措施實現園區或廠房凈零碳排放,對2021年獲得碳中和認證的規上工業企業或獲得碳中和認證的已納入城市更新的園區給予壹次性50萬元獎勵。 2、節能減碳技改類項目,支持在工業、交通、建築、服務行業等領域對現有生產工藝和設備開展節能技術改造並且能產生壹定節能量的項目。 在北京市級資金補助的基礎上,經開區按照1:1配套獎勵,獎勵標準為工業類項目節能量600元/噸標準煤,非工業類項目節能量800元/噸標準煤,且每個項目的區級配套獎勵資金與北京市獎勵資金合計不超過該項目總投資額的50%。九、深圳出臺工業碳中和補貼政策,單個項目資助金額不超過1000萬元(2021年7月15日)
1、扶持方向:支持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實施圍繞電機、變壓器、數據中心等重點用能設備的能效改造提升項目,智慧(綜合)、智能、數字化能源管理項目,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示範項目,重要汙染物源頭替代產品項目,節水改造及再生水重復利用示範項目,近零碳排放示範工程以及其他以促進節能、降耗、減排(碳)、工業資源綜合利用為目的且達到較為明顯的節能減排效果的示範項目。 2、扶持標準:事後直接資助,資助金額不超過審計核定的項目總投資的30%,單個項目資助金額不超過1000萬元。十、廣州市發布碳達峰、碳中和獎勵辦法最高補貼達1000萬元(2021年5月20日)
1、支持節能降碳。列入國家、省、市、區監管的重點用能單位,在完成節能主管部門下達的能源“雙控”目標的前提下,對2025年度較2020年度產值未下降而年綜合能源消費總量下降200噸標準煤以上,或2025年度較2020年度產值增長25%以上、萬元產值能耗下降10%以上的,按節能量給予500元/噸標準煤補貼,補貼最高1000萬元。 2、企業自行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開展碳排放狀況核查或溫室氣體核查並獲得《碳排放核查報告》或《溫室氣體核查聲明/證書》的,按實際委托費用的50%給予壹次性補貼,最高5萬元。 3、企業自行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開展碳減排評估及達峰評估並獲得評估報告的,給予壹次性補貼5萬元。(責任單位:區生態環境局) 4、對在碳普惠平臺簽發的項目予以補貼。依據簽發的減碳量按10元/噸二氧化碳予以項目單位補貼,單個項目補貼最高10萬元。十壹、浙江出臺金融支持碳達峰碳中和指導意見(2021年6月1日)
建立信貸支持綠色低碳發展的正面清單,支持省級“零碳”試點單位和低碳工業園區的低碳項目,支持高碳企業低碳化轉型;拓寬綠色低碳企業直接融資渠道,支持符合條件企業發行碳中和債等綠色債務融資工具。十二、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對2021年實現零碳排放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或園區給予50萬元獎勵(2021年4月28日)
鼓勵企業、園區實施碳達峰和碳中和行動,堅持集約高效、綠色低碳發展模式,優化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對2021年實現零碳排放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或園區給予50萬元獎勵。 鼓勵協會、聯盟、咨詢機構等開展減碳節能、清潔生產等技術咨詢策劃業務,對2021年服務區內(市級)重點用能及碳排放單位5家以上的,給予10萬元資金獎勵。 鼓勵企業開展節能技術改造和分布式光伏發電等新能源應用,給予實施企業市級補貼1∶1配套的資金獎勵。 綜上,從獎勵、補貼對象來看,目前基本以企業為受益主體,與《房地產建築業碳中和指數研究報告》中“企業應成為建築碳中和的責任主體”的觀點不謀而合。 今後,碳減排工作將會涉及各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甚至關系到每壹個個體。如何做好碳減排、做好碳資產管理,將是各單位需要面對的課題。 通過科技手段,依托數字化的精準監測與控制以減少碳排放量、實現對碳資產的科學精準管理,將是企業的首選。 專註家具、化工、服裝、建材、塗料、陶瓷等行業投標資質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