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就業補貼可通過網上和手機申請。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可在浙江政務服務網或浙裏辦APP,搜索“高校畢業生就業補貼申領”或“個人就業創業補貼壹件事”,根據提示選擇轄區(溫州市本級、鹿城區、甌海區、龍灣區、經開區、洞頭區)在線辦理申報,無法***享獲得畢業證書信息的(如省外高校的畢業生、國外高校的畢業生等),需上傳以下資料:
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需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證書查詢結果(國家政務服務平臺--最新服務--高等教育學歷認證);
技工院校的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需提供畢業證書和高級工以上職業資格證書(全國技工院校畢業證書查詢系統)
留學回國畢業生需提供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和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在線查詢結果(國家政務服務平臺--最新服務--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在線查詢),並填寫相關信息。申報者應如實填報,提交的畢業證書和學歷證書資料圖片完整清晰,畢業年月和學歷層次信息須與上傳的證件資料壹壹對應。
其他說明
(壹)受理對象為:畢業2年內的(2017年1月-2019年12月)高校畢業生;已在畢業2年內享受就業補貼,未享受期滿且補貼期限內無中斷企業社保繳費的,可以繼續享受滿2年。
(二)申報者須持有溫州市社會保障卡(市民卡),確認市民卡的銀行賬號已激活。經辦機構根據申請者在2019年7月至2019年12月期間的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繳納月份給予相應的就業補貼。就業補貼發放至申報者本人溫州市社會保障卡(市民卡)的銀行賬號,到賬情況請到相應開戶銀行網點查詢。
(三)中小微企業的劃型按照《關於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執行。經辦機構通過部門信息***享判斷是否符合中小微企業。申請者個人無需提交中小微企業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