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論:如果妳的父母經營壹家飯店,對於工作單位和職務的填寫,可以遵循以下建議:
工作單位壹欄應明確標記為“個體經營”,表示這是個人或家庭經營的業務。職務壹項則可以選擇不填寫,因為個體經營者的具體職務可能不明確或不固定。
在填寫時,可以參考國家統計局的定義,將個體經營理解為壹個能獨立進行經濟活動的實體。例如,如果在表格中描述,可以寫為“工作單位:個體經營,廣東省深圳市XX區XX街道餐飲服務”。
對於農民或農民出身的父母,如果他們與飯店有關,職業壹欄可以填寫“餐飲業經營者”或“餐飲服務人員”,職務保持“無”。如果他們主要參與具體工作,可考慮填寫“廚師長”或“餐廳經理”,但這取決於他們在飯店中的實際角色。
職務的填寫應清晰反映個人在單位中的職能,但個體經營者的職務可能不像企業那樣有明確的級別。總的來說,如實反映家庭經營的實際情況即可,避免使用過於正式或復雜的職務頭銜。
記住,當涉及到他人的尊稱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選擇性地使用“老板”、“店主”等稱呼,而不是職務。職務在這裏主要是為了官方或職業背景的記錄,而非社交場合的尊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