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具有法人資格;
(二)註冊資本不低於500萬元;
(三)具有相應的汽車加氣資質(LNG安裝單位和汽車生產企業除外);
(四)具有汽車電器維修三級及以上專項資質(汽車廠除外);
(五)具備與安裝車用氣瓶相適應的生產條件,並有壹定數量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熟練工人。
包括負責設計、工藝、材料和檢驗的質量保證工程師和質量控制人員。
(六)與安裝車用氣瓶相適應的起重、加工、防腐處理、壓力試驗、檢驗檢測設備等必要的生產條件和檢測手段,以及充氣氣瓶、救援車在改裝道路上試用等輔助條件。
(七)有專用工業廠房、專用倉庫、辦公場所、資料檔案和設備用房;
(八)具備滿足信息化應用要求的硬件條件和網絡環境,具備實時填報數據的能力;
(九)有與安裝車用氣瓶相關的安全技術規範、標準和制度,並能有效執行;
(十)建立能夠保證車用氣瓶安全和質量,並能正常有效運行的質量管理體系。
(十壹)確保汽車氣瓶的安裝質量(安全性能)符合相關氣瓶安全技術規範和相應標準的要求。
申請安裝氣瓶的單位應當填寫《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許可申請書》,並附下列材料:
(1)營業執照(彩色掃描圖片);
(2)組織機構代碼證(彩色掃描圖片);
(三)三類汽車電器維修資質(彩色掃描圖片,汽車出廠除外);
(4)加氣站資質(彩色掃描圖片,LNG安裝單位和汽車生產企業除外);
(5)汽車氣瓶安全技術協會的論證意見;
(6)站控系統應用證書;
(七)質量保證手冊;
(八)場地、廠房、工裝、儀器設備的數碼照片;
(九)其他需要補充說明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