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法規定,每年提供壹定數量房源面向優質高科技企業和高層次人才定向優惠出售;符合購房條件的企業或個人經認定後給予優購房實際銷售價格20%-30%不等的折扣獎勵。目前首批房源位於太湖新城板塊,預計於2019年下半年正式推出。
優購房主要來源渠道為配建。
通過新建商品住宅配建籌集,在開發區新出讓的部分商品住宅用地中,按壹定比例配建優購房。
優購房的定價
將是由優購房辦公室會同相關部門,按商品房備案價並結合市場交易價格變化調整後,才形成對外的實際銷售價格。
哪些人群可以享受優購房,享受幾套房?
《辦法》顯示,優購房主要是針對優質高科技企業和高層次人才的,且要滿足開發區工作並交納社保,個人及家庭在蘇州大市無自有住房和購房記錄。
1、以企業為單位的申請,最多享受10套優購房,且該個人需要在符合上述條件的企業擔任高管和技術骨幹。
首先滿足在全球前五強或細分領域國內前三強企業;全球五百強企業;上市企業在開發區內設立總部、研發中心或產業化基地的新註冊企業員工。且該企業要滿足,註冊資本至少500萬美元或3億元人民幣,到賬資金不少於50%,開工投產、並順利運營1年。
如在已經落戶在開發區企業上班,則企業需是工業企業,主營業務收入超50億元,且畝均稅收60萬元及以上;主營業務收入超100億元,且畝均稅收50萬元及以上;企業上市,即在境內外成功上市,且上市主體在開發區的也享受優購房。
2、以個人名義申請的購房者,首先要滿足在開發區工作2年,且個人及家庭在蘇州大市無自有住房和購房記錄。
享受30%優惠的人才包括,諾貝爾獎獲得者,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得者,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發達國家權威學術機構會員等。
享受25%優惠的人才包括,國家傑出青年基金獲得者,中國科學院“百人計劃”入選者等。
享受20%優惠的包括,落戶開發區的“長江學者”獎勵計劃、國家優秀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等。
符合企業類申請條件的,只有壹次優購資格。每個申請優購房的個人只能享受壹次優購房政策。夫妻雙方均符合購買資格的,限申購壹套優購房。
吳中經濟技術開發區優購房銷售管理實施辦法》全文如下:
壹、房源:
1、優購房的配建。通過新建商品住宅配建籌集,在開發區新出讓的部分商品住宅用地中,按壹定比例配建優購房。
2、優購房的價格。根據優購房的保有量,每年提供壹定數量房源定向優惠出售。每套優購房的價格,由優購房銷售管理領導小_辦公室會同相關部門,按照商品房備案價報優購房銷售管理領導小組,優購房領導小組可根據市場交易價格變化情況,適時調整優購房對外實際銷售價格。
3、優購房的戶型。戶型的建築面積以房地產開發商實際交付為準。室內全裝修標準與開發商同壹期開發的項目全裝修標準壹致。
二、申請條件
企業類
1、在開發區內註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符合開發區產業發展戰略的企業。
2、企業符合以下類別
新落戶的企業,註冊資本達到500萬美元或3億元人民幣及以上,到賬資金達50%,開工投產、順利運營1年。且符合以下條件任壹項:
全球前五強或細分領域國內前三強企業;全球五百強企業;上市企業在開發區內設立總部、研發中心或產業化基地。
已落戶的企業,即開發區內的工業企業,主營業務收入超50億元人民幣,且畝均稅收6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主營業務收入超100億元人民幣,且畝均稅收5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
企業上市,即在境內外成功上市,且上市主體在開發區。
3、須擔任企業高管和技術骨幹,在開發區工作滿1年,且個人及家庭在蘇州大市無自有住房和購房記錄。
人才類
1、在開發區創辦企業或各類企業任職,工作滿2年,且個人及家庭在蘇州大市無自有住房和購房記錄的相關人才
2、人才符合以下類別:
壹類人才:落戶開發區的諾貝爾獎獲得者,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得者,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發達國家權威學術機構會員;
二類人才:落戶開發區的“長江學者”特聘教授,國家傑出青年基金獲得者,中國科學院“百人計劃”入選者;省“雙創人才”省“333程”壹、二層次培養對象,姑蘇創新創業領軍人才;以及其他經認定相當於上述層次的人才。
三類人才:落戶開發區的“長江學者”獎勵計劃、國家優秀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開發區自主申報並入選的東吳科技創新創業領軍人才;開發區頂尖團隊“引領計劃”核心成員;以及其他經認定相當於上述層次的人才。
三、政策支持
企業類
1、對新落戶的企業,達到申請條件的,經認定後給予優購房實際銷售價格30%的折扣獎勵。註冊資本5000萬美元到1億美元、3億元到5億元人民幣的企業,給予5套;註冊資本1億美元及以上、5億元人民幣及以上的企業,給予10套。
2、對已落戶的企業,達到申請條件的,經認定後給予優購房實際銷售價格30%的折扣獎勵。主營業務收入超50億元人民幣,且畝均稅收6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的企業,給予5套;主營業務收入超100億元人民幣,且畝均稅收5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的企業,給予10套。
3、對在境內外成功上市的企業,經認定後給予優購房實際銷售價格30%的折扣獎勵,原則上不超過3套。
4、自認定之日起壹年內,企業須按所獲得優購房的數量及時確定購買名單,組織協調企業高管和技術骨幹進行購買,逾期未購買的,不再享受獎勵政策
5、引進特別重大項目享受優購房獎勵政策的,壹事壹議。
人才類
1、對壹類人才,達到申請條件的,經認定後給予優購房實際銷售價格30%的折扣獎勵。
2、對二類人才,達到申請條件的,經認定後給予優購房實際銷售價格25%的折扣獎勵。
3、對三類人才,達到申請條件的,經認定後給予優購房實際銷售價格20%的折扣獎勵。
4、自認定之日起壹年內,人才須完成優購房的購買,逾期未購買的,不再享受獎勵政策。
四、申請程序
1、由優購房辦公室會同相關部門制定出臺優購房銷售管理實施細則。根據優購房的建設進度,適時公開發布優購房的申請通知,明確優購房可申請的數量、價格、戶型等房源信息。
2、申請優購房的企業高管和技術骨幹或各類人才按批次房源集中申報,由優購房辦公室負責申請材料的受理,審核無誤後進行公示。
3、江蘇省吳中經濟技術發展集團有限公司負_優購房的購銷,接受優購房辦公室監管。優購房辦公室向經發集團提供具備購房資格企業高管和技術骨幹或各類人才名單,經發集團按相關實施細則操作。
4、經發集團向優購房辦公室反饋購房結果和人員名單,由優購房辦公室報優購房領導小組審核後公布。
五、其他要求。
1、符合企業類申請條件的,只有壹次優購資格。同壹年度同壹家企業,企業類與人才類均達到申請條件的,給予企業類相應數量的房源,人才類納入企業類優先享受範圍,不再另外申請。
2、每個申請優購房的個人只能享受壹次優購房政策。夫妻雙方均符合購買資格的,限申購壹套優購房。
3、申請優購房的個人除與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外不得與其他人***同購買優購房,所購優購房5年內限制上市交易。
4、申請優購房的個人提供虛假信息騙購的,取消其申請購買優購房的資格,同時將相關信息納入個人信用體系本辦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由優購房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