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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氣溫高,夏天企業應該發高溫費嗎?

夏季氣溫高,夏天企業應該發高溫費嗎?

企業需不需要發放高溫補貼,需要根據工作情況來判斷。若企業的員工露天工作,而且氣溫超過35度的,企業是需要發放高溫補貼的,如果企業不發放高溫費,那麽員工可以投訴該企業。

所以如果職工是戶外工作,比如工地上工作,企業都是必須發放高溫補貼的。具體發放的形式可以是物品也可以是錢。? 當然發放降溫物品也是必須的,比如為員工購買藿香正氣水,飲料,綠豆湯,防止員工中暑。

1.高溫補貼費用是需要計入工資總額的,但是不能計入最低工資標準。

2.有關規定,高溫補貼必須發放錢,不能發放物品。降溫飲料等防暑物資不能當作高溫補貼。企業應該為高溫工作的員工提供飲料和相關的降暑藥品。但是企業不能用物資充當高溫補貼,而不發放現金補貼。

3.勞動者因為高溫作業而中暑的,可以申請工傷認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高溫補貼是政府對那些高溫作業的人的慰問補貼,單位和用人單位要從員工的利益出發,為公司創造更大的收入。根據有關法律,如果勞動者的權益受到損害,可以向有關部門進行投訴。

總之,戶外氣溫超過40度以上時,企業應該停止戶外工作。氣溫37度-40度時,員工戶外工作的時間不能超過6小時,從事重體力工作的勞動者,連續工作時間不能超過20分鐘。

戶外工作,高溫中暑應該認定為工傷。企業必須為戶外作業的員工發放高溫費,否則員工可以進行投訴和舉報。

高溫補貼發放的對象,主要是戶外高溫工作的壹些人員,比如環衛工人,建築工人,工地工人,交警巡警等。在鐵皮房工作,氣溫超過33度的,也需要發放高溫補貼。

高溫補貼必須發錢,企業也要備齊員工戶外工作的飲料和降暑藥品等物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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