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長聯絡員其實就是縣長秘書。按照我國規定,只有副省級以上領導才能配備專職秘書。於是縣長聯絡員由此而來。聯絡官有兩個相似之處。
1還有其他職位,比如辦公室主任,秘書科科長。
聯絡員不能在正式場合以秘書的身份出現。所以縣聯絡員的職位叫主任。
縣長聯絡官準備好了。
壹、什麽是縣長聯絡員?
縣長聯絡員的性質很難判斷,如果改成“縣長秘書”就很好理解了。沒錯,所謂的縣聯絡員,其實就是縣委書記。
為什麽縣長的秘書不用堂堂正正的秘書頭銜,而是用聯絡員,而不是躲躲藏藏?
這與現行的幹部管理制度有關。根據《領導幹部配備秘書暫行規定》,在我國,黨政領導幹部只能配備副省部級以上專職秘書,省部級以下地縣級領導未經批準配備專職秘書屬於違法行為,必須按規定進行清理整頓,情節嚴重的可能被追究責任。這就是為什麽黨政機關在收發信件和通知時,通常會在領導的信息後面帶壹個“某某同誌秘書”,而其他領導的隨從中很少出現“秘書”字樣的原因。
但現實中,很多科級幹部沒有秘書就無法正常工作。就拿文件簽批來說,如果沒有專職人員進行整理,並出示給市長、縣長簽批,上面的領導不壹定能處理好文字工作。為解決政策與現實的矛盾,各地折中推行領導幹部“聯絡員制度”,即通過配備聯絡員作為專職秘書為領導服務,協助領導處理工作生活中的各項事務。縣長聯絡官由此而來。
這些聯絡官有兩個相似之處:
1,每個人都有其他職位,比如辦公室主任、副主任、秘書科長等。比如省廳的廳長,廳辦公室主任其實就是廳長的秘書,市市委書記,其專職秘書通常是市委副秘書長,協助市委秘書長服務市委書記;縣委書記、縣長除了縣委辦主任、縣政府辦主任的秘外,壹般會配備壹名縣委辦副主任、縣政府辦副主任,進行全天候保障。其他的縣領導,比如縣委副書記或者副縣長,壹般都會給兩個辦公室的副主任安排專職服務。
2.在正式場合和正式文件中,聯絡官不能以“秘書”的身份出現。但私下裏,體制內或體制外認識的人,都會被稱呼為“秘書”。
法律依據:
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條例
第九條黨政領導幹部應當逐步晉升。特別優秀或者有特殊工作需要的幹部,可以突破任職資格要求或者提拔到領導崗位。破格提拔的優秀幹部,應當政治過硬,德才兼備,得到群眾高度認可,符合下列條件之壹:在關鍵時刻經受住考驗或者承擔急難險重任務,表現突出,做出重大貢獻的;在條件艱苦、環境復雜、基礎較差的地區或單位表現突出;在其他崗位上兢兢業業,工作成績尤為顯著。因特殊工作需要違規提拔的幹部,應當符合下列情形之壹:領導結構需要或者領導職務有特殊要求的;專業崗位或者重要專項工作急需的;艱苦邊遠地區和貧困地區急需引進。違規提拔幹部必須嚴格控制。不得超過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基本條件和第八條第壹款第七項規定的資格要求。試用期未滿或晉升不滿壹年的,壹律不得晉升。在服務年數上不得連續例外。妳不能晉升兩級以上。
《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第八條提拔擔任黨政領導職務,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三)副職晉升為縣級以上領導職務的,應當在副職崗位工作2年以上,下級正職晉升為上級副職的,應當在下級正職崗位工作3年以上。擔任處級以上非領導職務的任職年限,按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