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目內容和適用範圍1.1本標準統壹規定了生產崗位人員安全教育、管理人員安全教育、日常安全宣傳教育、檢查考核的內容和形式。1.2本制度適用於廣西佛子礦業有限公司下屬單位和部門..2.參考文件2.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第70號令,2.2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第69號令,2.3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第3號令,3。術語和定義。安全教育是對企業職工、管理人員和新員工進行有計劃的思想政治教育,灌輸勞動保護方針、政策和安全知識,通過典型事故能力測驗和事故教訓教育,促使職工不斷了解和掌握企業不安全、不衛生因素和傷亡事故規律。實現安全文明生產,進行智力投資,全面提高企業素質,是壹項基礎而重要的工作。4.職責4.1公司安全環保部是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的主管教育管理部門。4.1.1負責組織生產崗位員工(公司級新員工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和管理人員(值班長、班組長、安全員)的安全教育培訓;4.1.2負責檢查、監督、指導公司日常安全教育活動(包括班前安全活動和每周安全活動日)和生產單位定期安全宣傳教育;4.1.3負責建立健全公司級安全教育檔案。4.2公司人力資源部是開展公司級安全教育和培訓的組織實施機構。4.2.1負責編制公司級中長期安全教育培訓計劃。4.2.2負責安全教育經費的落實、師資的配備和培訓場地的安排。4.2.3負責向安全環保科提供新員工(包括大專、中專畢業生)、特種作業人員、離崗復工人員和轉崗人員的姓名。4.2.4負責匯總新員工安全教育培訓的考核結果,填寫《個人培訓檔案表》;同時(1份提供給安全環保部備案),對各單位新員工簽訂的《師徒合同》進行檢查監督。4.3公司黨辦(組織部)是對處級管理人員進行安全知識培訓的組織實施機構。4.3.1負責向人力資源部和安全環保部提供新任命的科級人員和轉崗幹部名單。4.3.2協助公司人力資源部和安全環保部對新進處級人員和轉崗幹部進行安全管理知識培訓。匯總他們的安全考核結果,納入幹部考核管理。4.4公司各下屬單位負責對新員工進行工區或廠級、班組級的二次安全教育。4.4.2負責組織實施各項日常安全教育活動,包括:安全小組活動日、每周安全活動日、復工教育、轉崗教育、經常性安全宣傳教育等。4.4.3負責組織轉崗、離崗、待崗員工進行新崗位的安全技術教育和培訓。4.4.4每季度對本單位的安全教育進行總結。4.4.5建立健全本單位各類人員的安全教育檔案。5.員工安全教育培訓需求的管理內容和要求識別:5.1.1公司及下屬單位需要識別員工的安全意識,掌握員工對安全健康知識的熟悉程度。從以下幾個方面識別培訓需求:①相關法律法規;②公司安全生產會議;③安全標準化體系;(四)安全操作規程;⑤應急程序;⑥工作場所的具體安全要求;⑦事故和事件的回顧;8崗位職責;⑨特定風險;⑩個人防護用品及其使用;11人身安全知識;12防止傷害的糾正措施。5.1.2新員工進入公司後首先要接受安全意識教育,重點跟蹤其意識。5.1.3當工藝流程發生變化時,必須對員工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5.1.4員工離崗復工超過規定時間,必須進行有針對性的復工安全意識教育。5.1.5管理層的具體安全意識應與其個人安全管理職責相適應。5.2公司及下屬單位應從以下幾個方面確定對所有員工和所有操作過程的培訓要求:5.2.1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5.2.2員工和管理層的意見和建議;5.2.3生產工藝和技術發展的需要;5.2.4變更管理的要求;風險評估結果;5.2.6事故和事件信息;5.2.7受訓人員的反饋和以往的培訓記錄;5.2.8相關方要求;5.2.9雇傭的連續性、特定崗位的能力要求等。5.3培訓計劃和目標5.3.1公司及下屬單位應針對已識別的培訓需求制定培訓計劃,包括培訓目標、培訓大綱、培訓教材、培訓時間、培訓內容、培訓師資、培訓方式和考核方式。並按計劃進行培訓,記錄所有培訓過程和結果。5.3.2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訓的人員包括生產崗位人員、管理人員和其他人員。5.4訓練方式5.4.1訓練方式分為自我訓練和交付訓練。包括外包培訓、公司培訓、工作區域培訓和團隊培訓。5.4.2培訓形式分為全日制、非全日制和業余培訓。培訓組織與實施流程5.4.1公司所有員工必須根據不同的工作崗位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訓,堅持先培訓後上崗的原則。5.4.2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安全生產負責人每年應接受不少於30學時的安全教育和培訓。5.4.3公司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每年必須接受至少40學時的安全專業技術業務培訓。5.4.4公司其他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每年應接受不少於20學時的安全教育和培訓。5.4.5公司特殊工種在通過專業技術培訓並取得崗位操作證後,每年仍需接受至少20學時的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培訓。5.4.6公司其他員工每年接受安全教育培訓不少於15課時。5.4.7待崗、轉崗、換崗員工必須在工作區域或選廠、換班級別接受至少20課時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後才能重返崗位。5.4.8上述培訓時間包括外部培訓和內部培訓。5.5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公司新招聘員工必須接受公司、工區或選廠、班組三級安全教育培訓方可上崗,時間不少於72課時。5.5.1公司級安全教育培訓由人力資源部組織實施,授課人員為公司主管領導和公司相關方面的專家,時間不少於32學時。主要內容有:5.5.1.1國家和地方的方針、政策、法規、標準、規範、規程和企業的安全規章制度。講解職業危害及其預防措施,勞動保護的意義、任務、內容和基本要求,使新員工樹立“安全第壹、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思想。5.5.1.2本企業的安全生產情況,包括礦山歷史、勞動紀律、社會保險、企業發展特點、設備分布(重點介紹特種設備的性能、作用、分布及註意事項)、主要危險源和關鍵部位、壹般生產防護知識以及電氣、起重、機械方面的安全知識。5.5.1.3介紹公司礦山安全生產的經驗教訓,分析說明公司礦山及同行業常見事故案例,明確傷亡事故原因及事故處理程序。5.5.1.4講解事故應急救援、事故應急預案演練以及各種事故的預防措施。5.5.2工區或選廠級安全教育培訓由各單位組織實施,工區或選廠級安全教育培訓時間不少於32學時,授課人員為工區或選廠負責人、安全員和技術骨幹。培訓內容應包括:①介紹本單位的生產特點和性質。如本單位的生產方式、人員結構、安全生產組織和活動;本單位作業中的主要工種和職業安全要求;本單位的危險區域和特殊作業場所;常見事故及典型事故案例分析;②介紹安全技術基礎知識、預防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以及根據單位特點應註意的安全事項;(3)講解各工種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以及可能產生的職業危害和傷亡事故。(4)介紹本單位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的規章制度。5.5.3班組級安全教育培訓由各班組組織實施。班組級安全教育培訓時間不少於8學時,授課人員為班組長和兼職安全員。培訓內容應包括:①介紹本班組的生產概況、特點、範圍、工作環境和設備狀況。主要介紹了可能造成傷害事故的各種危險因素和危險部位,並可以用壹些典型的事故實例進行分析和說明。(2)說明本崗位使用的機械設備、工具和儀器的性能,防護裝置的作用和使用;講解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和崗位職責以及相關的安全註意事項;介紹安全小組的活動和工作場所的安全檢查和交接制度;教育員工發現隱患或事故後及時向領導或相關人員匯報,並學習如何緊急處理險情。③說明勞動保護用品的正確使用、存放方法和文明生產的要求。(4)講解自救互救和應急救援的方法,使員工熟悉應急路線。5.5.4新員工經三級安全教育和逐級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三級安全教育結果應填寫在《員工安全教育培訓登記表》中,並存檔備查。新人只有三級學歷,不能單幹。他們必須在有安全工作經驗的員工帶領下工作四個月,再次考核合格後才能獨立工作。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5.6負責人安全教育培訓5.6.1公司負責人安全培訓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組織實施,培訓時間不少於52學時。只有經過培訓考核,取得安全資格證書,具備安全專業知識,具備領導安全生產和處理礦山事故的能力,有礦山安全工作經驗的人員,才能上崗。5.6.2主要負責人任職期間每年必須參加評審培訓,培訓時間至少為16學時。5.6.3培訓內容應包括:①國家安全生產政策、法律法規及相關行業的規章制度、規範和標準。(2)安全生產管理基礎知識、安全生產技術、本行業安全生產專業知識。(3)重大事故預防、應急救援措施和調查處理方法,重大危險源管理和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原則。④職業危害及預防措施。⑤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⑥典型事故案例分析⑥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5.7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培訓5.7.1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即公司主管安全、生產、技術等工作人員,必須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組織實施。培訓時間至少56學時。只有經過培訓考核,取得安全資格證書,具備安全專業知識,具備安全生產和處理礦山事故的能力,有礦山安全工作經驗的人員,才能上崗。5.7.2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每年必須參加復審培訓,培訓時間至少為16學時。5.7.3培訓內容應包括:①國家安全生產政策、法律法規及相關行業的規章制度、規範和標準。(2)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勞動衛生等知識。③工傷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④傷亡事故和職業病的統計、報告、調查和處理方法。⑤事故現場檢查技術和應急處理措施。⑥重大危險源管理和應急救援預案編制方法。⑦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⑧典型事故案例分析。⑨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5.8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按照公司特殊工種管理制度執行。5.9在崗安全教育培訓5.9.1所有生產工人每年應接受不少於20學時的在崗安全教育培訓。5.9.2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公司應對相關人員進行在職安全教育和培訓,時間根據變化程度確定。5.9.3員工因故離崗3個月以上時,必須接受復工安全教育和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培訓時間至少20課時。5.9.4員工在公司內部調整工作崗位或離崗1年以上重新上崗時,必須進行新崗位的安全教育培訓,重新進行廠級安全教育和班組級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培訓時間至少為40學時。5.9.5員工年度在崗安全教育培訓、復工安全教育培訓等。,且考核結果及教育時間必須進行在職安全教育登記。5.10安全教育培訓的組織5.10.1我公司按照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執行我們的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有條件的以我公司為主體組織實施,條件不允許的委托有相應資質的安全培訓機構進行培訓。所有員工必須根據不同的工種和工作崗位,每年進行在崗安全教育和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方可繼續上崗工作。5.10.2公司將安全教育培訓納入年度工作計劃,統籌安排,保障安全教育培訓所需經費。5.10.3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訓檔案:員工三級安全教育登記表、在崗安全教育登記表、培訓試卷存檔、特種作業人員登記表、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登記表等。,由公司安全環保部歸檔管理。5.10.4杜絕弄虛作假,編造安全教育培訓記錄和檔案,以備檢查。5.10.5各級安全教育培訓完成後,必須通過學員反饋、績效改進、管理層反饋、測試結果分析、現場應用能力等對培訓效果進行評估。6.檢查考核6.1檢查6.1.1公司工會召集職工代表,對全公司職工安全教育培訓情況進行檢查。檢查人員壹般應包括:工會、人力資源部、安全環保部、黨辦(組織部)、計劃部等相關人員。6.1.2公司工會在進行組織檢查時,重點檢查培訓時間、地點、學員出勤率、考試成績等培訓事項是否真實可靠。6.2考核6.2.1公司計劃部每年對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進行壹次考核。年終與各單位經濟責任制壹起考核,由公司工會提供考核匯總數據。6.2.2各單位未按規定進行員工安全教育培訓,記錄不全的,對單位負責人進行考核,處罰100-200元。6.2.3各單位偽造或編造安全教育培訓記錄等資料的,給予嚴重警告,並在月度經濟業績考核中公開通報公司對責任單位考核執行情況,對責任人罰款200-500元。6.2.4上述扣分應在月度經濟績效考核中實施。7.附錄7.1開業員工培訓審批表。7.2三級安全教育記錄表。7.3礦山安全教育登記臺帳。7.4安全教育和培訓評估問卷。7.5安全教育和培訓評估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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