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合法用人單位可持工商營業執照(副本)或者有關部門批準其設立的文件、經辦人身份證和招聘人員簡章材料前往襄陽市公***就業服務中心申請辦理,窗口受理申請並錄入材料信息,等待審核信息通過後,可分配賬號給企業。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七條 經營勞務派遣業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註冊資本不得少於人民幣二百萬元;
(二)有與開展業務相適應的固定的經營場所和設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勞務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經營勞務派遣業務,應當向勞動行政部門依法申請行政許可;經許可的,依法辦理相應的公司登記。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勞務派遣業務。
《中華人民***和國行政許可法》 第三十條 行政機關應當將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有關行政許可的事項、依據、條件、數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錄和申請書示範文本等在辦公場所公示。
申請人要求行政機關對公示內容予以說明、解釋的,行政機關應當說明、解釋,提供準確、可靠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