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證變更法人需提交以下資料:
1、申請變更報告(註明變更事項);
2、該場所《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證》或《消防安全檢查意見書》原件;
3、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或工商預核準通知書(復印件加蓋公章);
4、新舊法人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按手印)辦理變更時新舊法人代表人代表需同時到現場,如不能到現場還需提供新舊法人的身份證原件、委托書(包括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合法身份證明文件);
擴展資料
1、消防設施,是指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滅火系統、消火栓系統、防煙排煙系統以及應急廣播和應急照明、安全疏散設施等。
2、消防產品,是指專門用於火災預防、滅火救援和火災防護、避難、逃生的產品。
3、公眾聚集場所,是指賓館、飯店、商場、集貿市場、客運車站候車室、客運碼頭候船廳、民用機場航站樓、體育場館、會堂以及公***娛樂場所等。
4、人員密集場所,是指公眾聚集場所,醫院的門診樓、病房樓,學校的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和集體宿舍,養老院,福利院,托兒所,幼兒園,公***圖書館的閱覽室,公***展覽館、博物館的展示廳,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生產加工車間和員工集體宿舍,旅遊、宗教活動場所等。
中國法律信息網—《中華人民***和國消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