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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業稅收標準

小微企業稅收標準:

1.大幅放寬小型微利企業可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的標準,同時加大所得稅優惠力度。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萬元和1萬元至300萬元的部分,分別減按25%和50%的稅率征稅,使其降至5%和10。調整後的優惠政策將覆蓋95%以上的納稅企業,其中98%是私營企業。

2.對主要包括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的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起征點由月銷售額3萬元提高到65438+萬元。

3.允許各省(區、市)政府在50%範圍內減免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印花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地方稅。

4.擴大對初創科技型企業投資的優惠政策範圍,讓風險投資企業和投資此類企業的天使投資人有更多稅收優惠。

5.為彌補大規模減稅降費造成的地方財力缺口,中央財政將增加對地方的壹般性轉移支付。

第二,小微企業

小微企業是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家庭作坊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統稱,是經濟學家郎世平教授提出的。2015年,我國實施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起征點政策和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減半政策,減免稅收近100億元。

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是指國家為支持和促進小微企業發展而制定的壹系列稅收減免和優惠政策。根據相關規定,符合小微企業標準的企業可以享受壹定的稅收減免和優惠,如企業所得稅減免、增值稅減免和城市維護建設稅減免等。另外還可以享受稅收優惠政策,比如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個人獨資企業免征企業所得稅。這些優惠政策的實施旨在減輕小微企業的負擔,增強其競爭力,促進其穩定發展。在稅收優惠政策的支持下,小微企業可以更好地發展,為經濟發展和就業創造更多的機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2019修訂):第四章稅收優惠第八十八條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三)項所稱符合條件的環保、節能、節水項目,包括公共汙水處理、公共垃圾處理、沼氣綜合開發利用、節能減排技術改造、海水淡化等。具體條件和項目範圍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商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報國務院批準後公布實施。從事前款規定的符合條件的環保、節能、節水項目的企業所得,第壹年至第三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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