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微企業有哪些稅收優惠政策?
2012,1,10月至2016,12,31,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6萬元(含6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所得,減按50%的稅率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減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10月2016、1日至2016、16、31日,小型微利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減按50%計算。
10月2016、1至2月2017、12、31,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20萬元(含2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所得,減按50%的稅率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
二。註冊公司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壹)截止2017、12、31日,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20萬元(含2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所得,減按50%的稅率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減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前款所稱小型微利企業,是指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以下簡稱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的小型微利企業。
(二)《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第(壹)項、第(二)項所稱職工人數,包括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人數和企業派遣的職工人數。
職工人數和資產總額應根據企業全年季度平均數確定。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年度季度平均值=年度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間開始或者終止經營活動的,以其實際經營期為壹個納稅年度確定上述相關指標。
(三)各級財政、稅務部門要密切配合,嚴格按照本通知的規定,抓緊落實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同時,要及時跟蹤了解優惠政策落實情況,及時反映發現的新問題,確保優惠政策落在後面。
三。小微企業優惠項目
(1)增值稅優惠政策(執行至2017 12 31)
1.小微企業有哪些條件可以享受增值稅優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稅收征管問題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第23號,2016):
(1)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應分別核算銷售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銷售勞務和無形資產。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並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繳納9萬元),銷售服務和無形資產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繳納9萬元),從5月1、2065438+2月365438+。
(2)按季度申報納稅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實際經營期不足壹個季度的,以實際經營月份為基數計算當期可享受增值稅免稅政策的小微企業銷售額。
根據本公告第壹條第(三)項規定,按季納稅的增值稅小規模試點納稅人,在2016年5月和6月銷售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銷售勞務和無形資產不超過6萬元的,可分別享受小微企業。
(3)其他個人以預交方式出租不動產,預交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預交款對應的租賃期內平均分享。合租後月租金收入不超過3萬元的,可享受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的優惠政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明確營改增試點征管若幹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第26號):”
根據現行規定,適用增值稅差額征收政策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以差額征收前的銷售額為依據,確定是否可以享受3萬元以下(按季繳納9萬元)的增值稅免稅政策。"
2.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需要申請免稅嗎?
不需要特殊的應用。
3.個體工商戶季度銷售額不超過9萬元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嗎?
個體戶可以按照國家稅務總局2004年第12號文件的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開具專用票證。2004153.
(2)相關稅收和附加優惠政策
1.個人和企業提供未達到增值稅起征點的應稅服務,是否免征其他相關稅費?
(1)從5月1,2016。
根據財政部的數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中文化事業建設費政策和征收管理的通知》(財稅[2016]25號)規定:“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中月銷售額在2萬元以下(按季繳納6萬元)的企業及非企業單位提供的應稅服務,免征文化事業建設費。
自2065438年6月+10月1、2065438+2月31、2065438+2007年起,對月銷項稅額不超過3萬元(含)、季銷項稅額不超過9萬元(含)的納稅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關於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關於文化事業建設
政策和征收管理的補充通知》(財稅[2016]60號)規定:“未達到增值稅起征點的,免征文化事業建設費。”
2.根據《關於擴大相關政府性基金免征範圍的通知》(財稅[2065 438+06]12號):
“壹是將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水利建設基金的範圍,由現行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的繳費單位,擴大到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65438+萬元(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0萬元)的繳費單位。
3.本通知自2065438年2月1日起執行。"
(三)免征增值稅、營業稅相關會計處理。
小微企業應該如何免征增值稅?
根據《財政部關於印發〈免征小型微型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財稅[2065 438+03]24號)附件,現將免征小型微型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的相關會計處理規定如下:
小微企業取得銷售收入時,應按照稅法規定計算應繳納的增值稅,確認為
應納稅款在符合《通知》規定的免征增值稅條件時,轉入當期營業外收入。
本規定實施前,小微企業不得對免征增值稅和營業稅的會計處理進行追溯調整。
四、納稅申報的具體信息
享受增值稅稅收優惠政策的小微企業如何申報?
為認真落實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國家稅務總局對增值稅納稅申報的有關事項進行了調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第58號(2014)第壹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第32號)附件3《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中,小微企業免稅銷售額、起征點以下銷售額、其他免稅銷售額、免稅適用
公告對申報表格式進行了調整。壹是進壹步調整細化了申報表中“免稅銷售額”的填報內容,增加了三行免稅銷售額數,即“小微企業免稅銷售額”、“起征點以下銷售額”和“其他免稅銷售額”,由納稅人根據其享受的免稅政策進行填報;二是在“稅額計算”欄目中,增加了“當期免稅額”、“小微企業免稅額”、“起征點以下免稅額”欄目,由納稅人按照當期免稅銷售額和適用征收率計算填寫。
動詞 (verb的縮寫)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1.哪些企業適用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稅收是根據總資產、從業人員、稅收指標等綜合金額進行“類型化”和“微利化”,與其他部門對小微企業的認定方法略有不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規定:“可以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小型微型企業,是指從事國家不限制或者禁止的行業,並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
(1)工業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
(2)其他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萬元。"
2.小微企業認定條件中的“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如何確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65 438+05]34號)第二條規定:“二。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第(壹)項、第(二)項所稱職工人數,包括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人數和企業派遣的勞務人數。
職工人數和資產總額應根據企業全年季度平均數確定。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年度季度平均值=年度季度平均值之和÷4 "
年中開始或終止經營活動的,以實際經營期為壹個納稅年度,確定上述相關指標。
3.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具體內容是什麽?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第壹款規定,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型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財政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4]34號)規定,自2016年10月2014日至2016年2月31日,
根據財政部的數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34號)第壹條規定,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低於2015 1至2017 1,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壹步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範圍的通知》(財稅[2015]99號):”
從2015、10、1,到2017、12、31,年應納稅所得額在20萬元至30萬元(含3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所得,減按50%的稅率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4.按核定征收方式繳納企業所得稅的居民企業能否享受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壹步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減按50%征收企業所得稅範圍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61,2015號):
從2015、10、1、2017、12、31起,符合規定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無論采取審核征收還是核定征收的方式,均可享受財稅[2015]99號文規定的小型微利。
5.符合規定條件的小微企業是否需要提前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才能享受所得稅優惠政策?
不需要提前備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型微利企業實施擴大50%征收企業所得稅範圍有關問題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第15號)第二條規定:
2.符合規定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按季或按月預繳企業所得稅時,可自行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無需稅務機關審批。
小型微利企業在進行預繳和匯算清繳時,通過填寫企業所得稅申報表中的“從業人員數和資產總額”欄目辦理備案手續,無需進行專項備案。2015企業所得稅預繳申報表修訂前,小型微利企業進行預繳申報時,不需要提供“從業人數、資產總額”信息。
6.小微企業預繳企業所得稅可以享受相關優惠政策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壹步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減按50%征收企業所得稅範圍有關問題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第615號),“。
三。企業提前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適用以下規定:
(1)審核征收企業。在上壹個納稅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按下列情況處理:
1按實際利潤預繳企業所得稅,預繳時累計實際利潤不超過30萬元(含,下同)的,可享受減半征稅政策;
按照上壹納稅年度平均應納稅所得額預繳企業所得稅的,預繳時可以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2)定額征收企業。上壹納稅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預繳時累計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的,可享受減半征稅政策。
(3)定額征收企業。根據優惠政策規定需要降低定額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按照程序進行調整,並按原辦法征收。
(4)上壹納稅年度不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企業。如果預計預繳當年符合小型微利企業要求,可以享受減半的減稅政策。
(五)本年度新設立的小型企業,預繳時累計實際利潤或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的,可享受減半征稅政策。"
7.小微企業提前不享受優惠政策怎麽辦?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型微利企業擴大按50%征收企業所得稅範圍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第23號)第四條規定,符合享受優惠政策條件,但未提前享受的小型微型企業,可在年度匯算清繳中統壹計算享受。
8.小微企業預繳時享受優惠政策,但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規定標準。應該怎麽做?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型微利企業擴大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範圍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第23號)第四條規定,小型微型企業符合享受優惠政策條件的,提前享受優惠政策,但在年度匯算清繳中超過規定標準的,應按規定補稅。
不及物動詞優惠印花稅政策
小型微利企業還享受哪些稅收優惠政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金融機構與小微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稅的通知》(財稅[2065 438+04]78號)規定:“1 .從10月的2014 11到2017 12 365448。2.上述小微企業的認定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印發〈中小企業分類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2011]300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至此我們可以得出壹個結論,為了鼓勵年輕人創業,國家對小微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比較多,壹般小微企業的企業所得稅按照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營業稅、印花稅都在優惠政策裏。如果想享受這個優惠政策,還必須符合國家小微企業的條件,不壹定要在當地稅務機關備案。有些公司經理不知道這個優惠政策,不享受也不用擔心,因為國家規定在年度結算的時候統壹計算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