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秘密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的技術秘密、經營秘密和其他與其經濟活動有關的秘密,具有保密性、實用性和經濟價值,在合法的範圍內受到保護。泄露公司信息屬於侵犯商業秘密罪的行為,因為它會導致公司的商業秘密被泄露,從而影響公司的經濟利益和商業競爭力。
如果壹個人泄露了公司的商業秘密,未經授權地出售、提供或公開公司的商業秘密,就會被認定為犯罪。如果情節較輕,可能會被處以罰款或拘留;如果情節嚴重,可能會被判處有期徒刑。因此,企業應該加強對商業秘密的保護,建立完善的保密制度,加強員工的保密教育和管理,防止商業秘密被泄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二百壹十九條有下列侵犯商業秘密行為之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壹)以盜竊、賄賂、欺詐、脅迫、電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以前項手段獲取的權利人的商業秘密的;
(三)違反保密義務或者違反權利人有關保守商業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業秘密的。
明知前款所列行為,獲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該商業秘密的,以侵犯商業秘密論。
本條所稱權利人,是指商業秘密的所有人和經商業秘密所有人許可的商業秘密使用人。
第二百壹十九條之壹為境外的機構、組織、人員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商業秘密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