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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可以通過社保找到上壹家公司嗎?

入職後能被新雇主發現的東西,入職前是找不到的。因為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社會保險費征繳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當依法對用人單位和個人的信息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但用人單位和個人可以免費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查詢、核對繳費和社會保險待遇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七十四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過業務經辦、統計、調查等方式獲取社會保險工作所需的數據,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及時、如實提供。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及時為用人單位建立檔案,完整、準確記錄人員參加社會保險和繳費等社會保險數據,妥善保管登記申報原始憑證和繳費結算會計憑證。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及時、完整、準確記錄個人為社會保險繳費情況、用人單位繳費情況以及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等個人權益記錄,並定期將個人權益記錄免費發送給本人。

用人單位和個人可以免費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查詢、核對繳費和社會保險待遇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七十五條規定,全國社會保險信息系統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全國統壹規劃、分級負責的原則進行建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壹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行政部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社會保險費征繳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當依法為用人單位和個人的信息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

擴展數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二條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權對違反社會保險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舉報和投訴。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社會保險費征繳機構、財政部門、審計機關應當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依法處理舉報和投訴;不屬於本部門、本機構職責範圍的,應當書面告知並移交有權處理的部門、機構。有權處理的部門和機構應當及時處理,不得推諉。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三條,用人單位或者個人認為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的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用人單位或者個人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未依法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核定社會保險費、支付社會保險待遇、辦理社會保險轉移接續手續或者侵犯其他社會保險權益的行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個人與用人單位發生社會保險爭議的,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用人單位侵犯個人社會保險權益的,個人也可以請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或者社會保險費征繳機構依法處理。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九十二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行政部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社會保險費征繳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泄露用人單位和個人信息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給用人單位或者個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中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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