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三板市場起源於2001的“股權代辦轉讓系統”,最早承接兩網公司和退市公司,被稱為“老三板”。2006年,中關村科技園區未上市股份公司進入代辦轉讓系統進行股份報價轉讓,被稱為“新三板”。
2012年,經國務院批準,決定擴大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轉讓試點(編者註:新三板),首批擴大試點新增上海張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武漢東湖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天津濱海高新區。
2013年底,新三板方案突破試點國家高新區限制,擴大到所有符合新三板條件的企業。
三、掛牌新三板的條件:
新三板主要面向創新型、創業型、成長型企業。沒有要求必須是高新技術企業。
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其股票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不受股東所有制性質的限制,不限於高新技術企業。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依法設立並已滿兩年。有限責任公司按照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轉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續期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二)業務清晰,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三)公司治理機制健全,運作合法規範;
(四)股權清晰,股份發行和轉讓合法合規;
(五)主辦券商推薦和持續督導;
(六)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要求的其他條件。
四、掛牌新三板的好處:
1.轉板ipo:雖然新三板掛牌公司轉板ipo的具體細則還沒有出來,但是國家為新三板掛牌公司提供IPO轉板的綠色通道已經非常明確。
2.企業增值:企業上市後,市場給企業壹個估值,就會有市盈率。
3.價值實現:新三板做市商制度的實施,有助於出售股權,實現溢價退出。
4.吸引投資者:中小企業最大的困難之壹是融資。當壹個公司已經登陸新三板,由於公司的信息已經在壹個全國性的平臺上公開展示,如果公司運營良好,對於它來說,找到投資人無疑是壹個強大的力量。
5.增信:銀行非常願意給新三板掛牌的公司增信,提供貸款。
6.品牌效應:新三板掛牌後,企業的影響力和知名度也在不斷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