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審查申請人所在的建築施工企業應當按照審查資質條件的要求對申請人進行審查,對其安全生產管理能力進行初審,對申請表填寫的內容和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進行復核,如實填寫審核情況,並對企業的審核結論負責。
2.企業通過審核的,由審核申報名人所在的施工企業通過“江蘇建設行業網”的“行業監管平臺”進入企業管理系統並如實填寫相關信息,再向“南京市建設委員會考核站”進行網上申報;
3.以企業為單位,在考試前20個工作日(每雙月最後壹周的周日),申請人持《安全生產知識考核考試申請表》、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等所需資料到南京市管理處報到;
4.南京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受理申請後,對企業申請人的基本情況和安全生產管理能力進行預審,核實網上報名情況,核實相應原件後在復印件上加蓋原件專用章,在申請表上簽署預審意見和人員姓名,整理考核檔案,建立數據庫。原件及時歸還給企業。
5、市政管理在考試前15個工作日,將匯總合格人員報市建委基建科進行審核,經市建委基建科審核後,進行網上審批。
6、施工企業凡未在規定時間內網上申報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不得參加安全知識考試。